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镇化集中体现了人类智慧和文明,体现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既是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来到了城镇化深入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要时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应运而生,提出了在未来的十几年中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原则和方向,并指出了当前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市民化滞后于城镇化、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城镇管理水平不高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的程度上是由于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的协同治理不足造成的。2016年2月,习近平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协调”被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说明有关协调的思想和方法在新型城镇化的新环境和新要求下已经凸显出其先进性和适用性。近年来,在我国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如危机治理、网络治理,为了处理复杂的情况、协调多元的主体的利益,协同治理中的一些理论和思想被运用到其中,都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这些理论指导实践的例子也为解决中国新型城镇化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一种新思路。此外,协同治理理论中的一些方法和理念本身也能很好地契合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本文以协同治理理论为基础,通过对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以及对协同治理理论的分析,得出两者相契合的地方,进而对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协同治理的现状与不足的表现进行分析,得出这些问题与不足产生的原因,并通过分析世界其他国家地区的城镇化发展中协同治理的经验,针对目前我国新型城镇化中协同治理的这些不足,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中的协同治理的路径,进而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