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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从康有为的本体论出发,在充分分析康有为本体论内容的基础上,来阐明其哲学思想的基本追求,进而构建康有为的哲学本体论体系。首先,本文说明哲学本体论的一般意义与中国哲学本体论的特征。在分析康有为本体论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弄清哲学本体论的一般意义与中国哲学本体论的特殊性。其次,康有为哲学本体论的形成。在本体论的建构上,康有为哲学本体理论是反思宋明理本论、心本论的理论缺陷,从而回归张载的气本论,并借助董仲舒的“元”的概念和经自己发挥的孔子“仁”学内容,去修正传统气论的不足,建立起一个属于中国传统形式的“道德形而上”的本体论体系,康有为试图在道德领域因循本未体用、内推外扩的路径,来演绎理气心性仁义礼智等范畴之间的关系,以确定当世个人与整体在行为选择上的终极依据。再次,本文重点阐述了康有为哲学本体论的基本内容。“元”是康有为哲学体系中最高的范畴,是一种终极存在,具有本体意义。他既以“元犹原也,其义随天地终始也”来表达“元”作为万物之始的原初性和本源意义,以及贯穿万物始终与万物共存亡而一统万物的终极存在之意;又通过“元者,气也”的表述来强调元具有“气”的本质属性。康有为运用改造仁的内涵,特别是赋予其“生”和“力”的意义,“仁”成为贯通天地万物的“一”,成为比气之连结天人更具灵魂的妙合,也成为康有为本体论最具实质的东西。作为本体论,特别是中国哲学的本体论,其目的就是为人的个人存在和社会存在寻求意义的支撑点,因此,本体的发用和落实,就必然涉及人格理想和社会理想两个方面。康有为的本体论思想作为其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其改造人性与社会的基本的理论依据。以本体论思想为依托,康有为提出了自己的人道和社会理想,构成了本体论、价值观与社会理想相结合的哲学体系。强调了“天欲而人理”、理为“公理”的人道追求,否认在人类产生前有所谓道德意义上的“天理”,表明了公理并非行某个人、某集团之私利,而具有自由、民主、平等之意。由此,通过确立自己的元气说,“根元气之混仑,推太平之世”,康有为不仅改造了传统的大同理想,提出了贯穿在大同社会中的“至平、至公、至仁”原则,也为这一理想确立了本体论依据。最后,本文对康有为哲学本体论思想进行了客观评价。康有为哲学本体论思想是在“元”这一哲学本体的基础上通过多元化的哲学思想见解和吸收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康有为自身治学风格的影响,这就形成了康有为式的独特的哲学本体论思想,虽说在具体的实践中,康有为的政治活动遇到了一系列的挫折和失败,但康有为哲学本体论思想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贡献是不可抹煞的,其思想中的辉煌成果是有着巨大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指导价值的。在对康有为本体论思想充分研究的基础之上,指出康有为的哲学本体论思想是在对传统哲学与西方文明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所构建的哲学体系,并在中国儒学传统“仁”的道德理想基础上,本着“天人合一”的人道主义目标,康有为发展了中国哲学的“元”的思想,把自然界的各种现象也运用到哲学思想的构建上来,创造性的建构了进化哲学思想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