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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其管理体系建设是目前工商管理管理领域的热点研究内容,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其进行相关研究和探索。当前,我国迫切需要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的任务也更加繁重。但现行的市场监督体制和条块分割的部门职能划分,极大的限制和影响了市场监督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本文以天津工商管理系统为对象,充分分析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史沿革;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天津市其他从事市场监督工作的部门,如: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部门。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目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结构与层级划分,对比天津市以及我国部分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做法及国外其他地区相关经验,得出影响我国市场监管效果的以下四个因素:条块分割影响执法效率;层级过多占用基层资源;信息公开方式陈旧单一;缺乏独立性制约执法力度。本文以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市场监管部门为对象进行分析和设计,最终确定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的四个方面,分别是:建立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市场监督体系;简化层级结构整合资源向基层执法部门倾斜;建设互动、便捷、统一的现代化市场信息平台;打破地域、层级之分,执法部门中央垂直管理。本文对这四个方面都分别给予相应的描述和定义。 本文希望通过研究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分析地方工商管理部门的现状和发展,能为我国市场监管部门体系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帮助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