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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业是一种金融顾问产业,并购业务是其核心。西方国家的公司并购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但在我国现行金融架构中投资银行却是亟待发展的环节。 我国真正具有市场意义的公司并购重组始于90年代初。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的企业并购相比,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的行政色彩比较浓厚,较少项目是由投资银行进行中介,远未实现真正的市场化。目前制约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政府行政干预较多,制度安排滞后,投资银行业的市场运作模式呈现“强政策弱制度”的特点;投资银行业资产规模小,业务层次低;融资渠道狭窄,融资困难;准投资银行本身制度存在缺陷,高级人才普遍缺乏。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培育和发展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及时开拓企业并购重组等策略性业务,使投资银行真正成为我国国有企业并购重组市场化的重要中介,应成为中国投资银行业在未来一段时期的目标。为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投资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政策法规明确化、政府行为规范化、金融体制完善化;在现有的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进行业内重组与股份制改造,以实力较雄厚的公司为骨干,组建现代投资银行;开辟合理规范的融资渠道,现阶段可开展股权融资、参与国债回购和同业拆借融资、组建证券金融公司等;构建人才工程,通过系统的培训和不断的实践,培养中国的投资银行家;业务多元化发展,包括协助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协助企业向银行获得并购贷款,协助银企债务重组,开拓为民营经济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