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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本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间接税,它是国际上通行的一项税收措施。 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是我国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5年真正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出口退税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国力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85年我国外贸出口额为273亿美元,而2004年外贸出口额增加到5934亿美元。随着外贸出口额的急剧增长,出口退税规模也日益扩大,2004年全国累计办理出口退税达4200亿元,占当年组织“两税“收入10433亿元的40%,出口退税资金支出已成为国家财政预算支出的重要方面。面对如此庞大的资金支出,建立较为完善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对出口退税实行全面和有效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从我国出口退税的形成及发展过程入手,介绍了我国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和其他税种一样,出口退税也有其自身的税制构成要素,本文从出口退税的范围、退税率、计税依据、申报期限和地点、预算级次、日常管理、违章处理等方面,较为详细地阐述了当前我国出口退税管理情况。借鉴国外的出口退税管理经验,根据我国出口退税管理现状,结合作者的工作实践,本文指出了我国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够规范、退税管理方式不完善、出口骗税严重等问题,剖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出口退税管理的一系列措施。文章建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应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改进退税管理方式、建立稳定的退税资金来源、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打击出口骗税等手段来促进我国出口退税管理的改革和完善,从而使我国的出口退税能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保障社会充分就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