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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股利分配政策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互相博弈的结果。恰当的股利政策可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从而激发投资者持续投资的热情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议论纷纷,意见不一,似乎股利政策已经不再是单纯地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政策手段了。
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决定了公司内部的利益分配,从而必然影响企业的股利政策,国内外许多学者都对股权结构与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近年来,中国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内对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现金股利进行专门研究的几乎没有,因此,研究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之间的关系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大部分掌握在单一自然人或家族手中,他们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通过金字塔结构强化控制权以获取控制权私人收益。本文根据La Porta终极产权论,对民营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人进行追溯,并计算了最终控制人的现金流权、控制权、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系数和控制链层次。从代理理论角度研究了民营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现金流权与控制权分离以及通过多层次控制链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现金股利的影响。通过对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现金股利之间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现金流权起到了激励作用,现金流权的增加有利于提高股利支付率;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越严重,股利支付越少;控制链层次越多,股利支付率越低;控制权的提高有利于外部投资者的监督,为了向外部投资者传递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良好形象,民营上市公司倾向于多发放现金股利;制衡性第二大股东的存在有利于牵制最终控制人的侵占行为,提高股利支付率。
最后,给出本文的最终结论,并表明了文章的局限性和今后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