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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参与经历了“从缺失到凸显”的过程,被认为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然而理论和实证研究却发现,社区参与大多数是象征性的,要实现社区参与还要依赖于控制权。为此,西方学者将权力关系分析应用到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中来,认为社区增权是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国内学者将旅游增权理论引入中国,指出这一新兴理论的提出必然会对中国旅游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但研究中仍然存在几个尚未得以确认的基本问题:西方旅游增权理论是否适合中国?中国和西方增权语境的差异是什么?社区增权的这种权力的内涵和类型是什么?通过什么途径来进行合法的社区增权?带着这些问题,文章从权力的视角,以增权理论、产权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少数民族社区为研究对象,试图在比较中西方增权理论语境差异的基础上构建少数民族社区参与旅游发展过程中社区增权的理论框架和增权路径。本研究对构建增权理论本土化的分析框架和实践模式,以及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都有借鉴意义。文章首先介绍和分析西方增权理论以及旅游增权研究成果,探讨旅游增权的概念和内涵,认为旅游增权理论必定会对中国旅游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并结合中国转型时期特殊的社会经济背景提出土地产权制度在旅游增权本土化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其次,分析现行产权制度下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权力状态以及各利益主体的权力关系状态。介绍中国的产权制度安排,认为其造成的所有者“缺位”现象对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权利会产生不利影响;在对少数民族旅游地各利益主体进行界定的基础上,剖析社区、旅游开发商和当地政府不平衡的权力关系状态,指出社区处于“无权”状态。再次,展开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权力状态的实证研究。选取西双版纳傣族园为案例地,分析村民参与旅游发展的现状、傣族园利益分配格局以及形成的历史过程,检验产权制度安排对村民参与旅游发展权利的影响;从参与决策、利益分配等多角度评估当地村民参与旅游发展权利的现状;总结出社区居民在旅游发展利益争夺和冲突中的无权状态,进一步提出增权的必要性。最后,界定旅游增权的权力类型并构建少数民族社区旅游增权路径。界定旅游增权中的受体、主体和权力类型,认为个人增权应先于社区增权,指出权力的内涵不仅包含社区权利,还应将个人权力纳入到权力范畴;旅游增权的路径可以划分为经济增权、社会增权、心理增权和政治增权等不同类型,心理增权和社会增权主要通过信息供给和教育培训来实现,而经济增权和政治增权则要依靠制度供给来达到,多种途径共同构成社区旅游增权的路径。研究结论主要包含三方面:产权制度安排决定了旅游增权本土化研究的特殊性;权力关系平衡成为决定旅游目的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个人增权应当先于社区增权,增权的权力范围也应扩展到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