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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通过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了解企业的偿债能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稳健性是会计实务和理论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也为签订合理的债务契约提高了保障,同时,企业未来自身扩大债务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也会对自身会计信息质量做出要求。企业则会逐渐关注会计稳健性的重要作用。相应的,我国学者也增加对会计稳健性的研究,领域跨度也越来越大,可是对会计稳健性经济后果的探索一直较少。本文从我国仍然以债务融资为主的实际出发,研究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对债务成本的影响。由于会计稳健性在确认资产、利润和损失费用时的审慎特点,从而在保护债权人利益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债权人在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融资资格时,会特别关心该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会计指标之中,诸如:净资产、利润,则是债权人关注的首要指标。采用稳健性原则或者是说采用稳健的会计政策的企业,及时披露损失和费用、低估资产和利润,能够很好的降低企业为了粉饰经营情况而高估利润和资产的风险,较好的保障债权人可以按时获得利息、到期收回成本。因而,会计稳健性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性,缓和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矛盾,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考虑到我国特殊的制度和政治环境,我国不同产权性质,如:非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有着不一样的银企关系和管理制度。所以,本文在研究会计稳健性对债务成本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区分产权性质,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非国有企业和政策性因素干扰较大国有企业分样本对比验证,验证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非国有企业是否会计稳健性对债务成本的降低有更强的促进作用。 本文在研究以前学者文献成果的基础上,学习会计稳健性和债务成本的相关定义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同时在债务契约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基础上,理论分析会计稳健性的债务契约需求和契约价值,具体分析会计稳健性对债务契约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假设,会计稳健性用非经营性应计项目法和MTB法两种度量指标进行计量,通过对金融危机之后2009至2014年我国上市公司样本的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会计稳健性与债务成本负相关;并且非国有企业中会计稳健性的提高对债务成本的降低相较于国有企业有更强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