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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证人是侦查工作中使用最普遍的措施之一,侦查人员通过对证人的询问有助于查明案情,侦破案件。侦查中对证人的询问有任意询问和强制询问的区分。询问证人应当遵循任意询问为主,强制询问为辅的原则,只有在必要的法定的情况下才能启动强制询问。我国侦查中询问证人未区分任意询问和强制询问,法律笼统规定证人作证是一种义务,导致实践中出现侦查人员没有强制询问证人的法律依据无法获得证人证言或者滥用强制性手段对证人进行询问从而严重侵害证人的合法权益的两难境地。世界各主要法治国家都对任意询问和强制询问进行了区分,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后果的强制上,而不是手段上的强制。我国应该确立任意询问为主强制询问为辅的询问原则,并且对强制询问程序给予具体细致的规定,如强制询问证人的主体、启动条件、步骤方法等,完善相应的司法审查制度包括由法院进行审查和确立令状制度,以及证人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