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的腐败现象呈蔓延之势。腐败现象的产生与蔓延,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动摇了人们的信念,还滋生出一系列其它的社会问题,直接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政治任务1。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腐败治理的主要部门之一,在治理腐败过程中发挥组织、协调、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但受行政管理体制固有模式和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当前我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有效发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纪检监察从业者的主动性、积极性,损害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公众形象。
因此,当前需要梳理和分析出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的若干表现及成因,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能够准确定位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本文即试图通过分析我国纪检监察组织结构和职能作用以及生存环境,进一步揭示纪检监察组织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问题本质,并提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的纪检监察组织,实现纪检监察组织的职、权、责相一致。
将公共组织管理理论引入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是一种全新的尝试。目前国内学术界对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定位的研究几乎空白。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新型纪检监察组织的初步设想。
本论文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介绍了问题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分析我国纪检监察部门在腐败治理中的职能定位;第三部分分析提出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约、教育引导、惩处保护和组织协调的四项职能作用;第四部分分析和总结了我国纪检监察部门在腐败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构建我国新型纪检监察组织提供依据;第五部分提出了构建我国新型纪检监察组织的建议;第六部分简要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