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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青藏高原的西南部。面积122.84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总面积的八分之一,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是世界上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称。它北邻新疆,东北紧靠青海,东西接连四川,东南界云南,南边和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等国接壤。 民主改革之前,旧西藏实行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的农奴制度,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遏制了社会再生产,即产业的规模和产业水平。民主改革40多年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西藏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在党中央三代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各族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大力发展农牧业经济的同时,努力发展二、三产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必须正视的是,由于独特的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以及长期黑暗的封建农奴制遗留下来的贫困落后的社会经济基础,与全国其他省区相比,尤其是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越拉越大。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是显然是其中主要原因。 而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所谓经济发展,一方面是国民生产总值等总量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是与之相伴的产业结构不断演进。一般说,在经济发展中,总量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结构的状态。从而,结构调整成为经济发展的主题,要想获得经济增长的高速度、持续性,重要的环节是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合理化和合乎规律的转换中求速度、求效益。 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在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理论和实践证实市场机制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因此需要引入政府的作用,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而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它通过影响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确保产业政策实施的重要保证。尽管西藏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很低,许多经济现象存在其特殊性,包括产业结构的状况,以及税收政策的体系结构等等,但随着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产业结构的调整会取得较大进步,税收的调节作用会得到更好的发挥,尤其是在产业结构调整领域的作用应该也必然会很明显。 本文从产业结构变动与税收调节的关系入手,运用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通过四个章节的篇幅对税收促进西藏产业结构调整这一命题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第一章主要是对产业结构调整理论的简要介绍,明确了产业结构的含义和特点,揭示了产业结构变动作为现代经济增长本质的原因以及影响产业变动的主要因素。本章第二节的内容重在分析产业结构调整中政府的作用,由此引出政府干预产业结构调整的产业政策理论,并分析其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税收政策的关系。 第二章是本文承上启下的部分,在两节的内容中分别阐述了税收调节产业结构的理论依据、现实依据以及税收调节的途径和效应。在第一节中我们分析了税收如何通过对劳动力、投资和技术进步这些影响产业结构变动的生产要素的调节,进而实现税收调节产业结构的经济目标。在税收调节产业结构的理论基础部分,还通过对市场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下产业结构调整状况的对比分析得出,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一种利益诱导手段,才能发挥对产业结构的调节作用。本章的另一个重点是分析税收调节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包括分析税收收入总量及结构、税种设置、税率设计、税收减免及管理上的差异等四种税收影响产业结构的途径,以及税收调节产业结构的产出效应和替代效应。最后,笔者还就上述的理论认识作了一个简短的总结。 第三章开始文章进入实证分析阶段。首先,概要性地介绍了和平解放以来西藏产业结构发展和税收政策调整的历程,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当前税收政策存在的许多不足之处,会对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形成阻碍;其次,较深入地分析了产业结构现状对税收增长所形成的种种制约。针对以上问题,并结合我区“十五”纲要的内容,提出了对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第四章是全文的终结,也是全文的重点。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正面临质的变化,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势在必行。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其核心,它成为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换,自然应当把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作为一项重要手段,税收调节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正是在这种判断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提出改革和完善现行税制,建立多元化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以及加强税务管理等促进西藏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建议。 本文是对产业结构和税收两门学科交叉进行的分析,且是放置在西藏这样一种特殊的经济区域内,因此可以借鉴的研究成果较少。能够涉猎到的文献主要有《税收经济学》、《西藏产业论》、《西藏税务志》以及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研究的一些书籍和期刊。本文的创新之处在将上述的理论成果同当前西藏产业结构及税收政策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作了一些延伸性的分析、归纳和总结,提出了针对性的几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