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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情感传播,存在并贯穿于电视生产、传播、接受的全过程。它既是客观存在的电视现象,又是重要的电视实践活动;它既是内容生产,也是形式创造和意义创设;它既关涉传者的传播行为,又指向受众的接受行为;它既包含着电视造就的“媒介现实”,又连接起更广阔的“社会现实”。可以说,情感决定了电视传播内容的方向,组织了传播内容的材料,影响了传播内容的价值。正是通过“情感”传播,电视的文化意义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提出,电视传播的实质是情感传播。
本文通过聚焦电视传播中的“情感问题”,梳理总结电视情感传播的一般规律,探索和建构电视情感传播的理论框架。本文的研究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什么是电视情感传播?其本质、意义与价值何在?电视情感传播的构成、功能与效果是什么?电视情感传播怎样发挥其传播功能,实现其传播效果?
在本质论中,本文提出,电视情感传播的内容构成存在于电视文本、传者意图与受众接受三个层面。其意义与价值主要体现为:其一,作为媒介之媒介的电视情感,具有表现的工具性价值;其二,作为媒介之资源的电视情感,具有消费的对象性价值;其三,作为媒介之意义的电视情感,具有生产的文化性价值。
在功能论中,本文分析了娱乐节目、新闻节目、知识类节目三类典型的文本在情感传播中的功能差异性,阐释了传者生产宣传品、作品、产品三种不同形态的内容时,具有不同的情感传播诉求;进而结合受众参与电视情感传播的不同方式,沦述了受众情感采择与情境设计的功能对应关系。
在效果论中,本文既揭示了电视情感传播在文本层面呈现的日常化、陌生化、仪式化效果,也阐释了传者意图和受众期待之间情感传播效果的认同与强化关系;在受众情感体验与情感传播效果实现层面,提出真实感、道德感、美感三个重要维度,倡导了真善美统一的电视情感传播效果追求。
在结语中,本文强调了中国电视情感传播应秉承民族化特色,追求民族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