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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就业难已成为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城市化健康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对两个典型社区失地农民就业情况的调查可以看出,社区政府积极作为和正确引导,失地农民生活境况有很大改善,失地农民就业率要高于对比社区。政府积极引导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集体性质的现代农业,有利于解决农业生产规模过小,资金不足等问题,可以提高农民就业率,特别是让一些年龄较大的农民就业。失地农民难以就业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外部因素是不可忽视的。首先,政府相关政策可操作性差,缺少针对性、指导性、可行性强的配套政策,没有形成制度框架。其次,某些就业信息具有明显的本地化特征,地域也成为影响失地农民的就业的因素。再次,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产业结构相对合理,有较多的就业机会和不同的就业岗位,有利于农民失地后再就业。最后,风俗习惯也会影响失地农民就业。影响失地农民就业的内在因素一是失地农民年龄偏大,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劳动效率较低。二是生活观念陈旧,对土地的依赖导致失地农民对未来生活没有长久的计划。三是农民市场意识薄弱,对社会竞争不适应。考察国内外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实践、建议和措施,可以发现一些重要的启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一要遵循市场原则,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以市场作为基础,将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建筑物、构筑物补偿费、残地补偿费等主要补偿项目的补偿价格适当提高,体现“效率、公平”原则。二要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用。三是征地补偿方式应多样化。四应注重政府在提供法律保障方面的作用,尽快完善、规范相关的制度安排。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解决考察区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要靠全社会的系统性努力。一是政府主导。政府应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征地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明确土地所有权,提高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制定明确的保障制度。二是集体推动。通过减免企业的营业税,所得税等方法促进集体创业和大量吸纳失地农民的乡镇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鼓励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工业的发展。三是个体指导,转变失地农民就业观念。四是市场带动。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加快市场信息的传递,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渠道。五是培训支撑。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文化程度、市场和企业需求来对农民进行专业的职业培训,达到专业水平,满足用人企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