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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体系由住房保障体系与住房市场体系组成。住房保障是住房领域内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可划分为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三个层次。三者在保障对象、保障时限、参与市场程度、保障方式的灵活性等方面有所不同。 廉租房制度是面向城市弱势群体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我国自1999年开始实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以来,这一制度已覆盖全国接近3/4的城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城市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状况令人堪忧。发展廉租房制度是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主要途径。虽然备受瞩目,但由于资金和房源的匮乏、保障范围狭窄等原因,廉租房制度在我国进展较为缓慢。 我国廉租住房制度的主要补贴方式是实物补贴和租金补贴。二者都属于对需求方的补贴。对供给方的补贴是指对生产者提供优惠,降低其生产成本,鼓励其增加低等住宅的供给。实物补贴方式和租金补贴方式各有利弊,各自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发达国家已积累了多年廉租房制度实施的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在学习和研究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应努力探索适合我国廉租房制度发展的补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