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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里社庙向市镇东岳庙或城隍庙“解钱粮”,这是明清江南农村地区常见、的民间信仰现象。在清代以来的无锡,围绕东岳庙的祭祀活动则具有鲜明的城市特色。逢农历三月二十八日东岳大帝诞辰,城区八所主要庙宇的神灵都要赴东岳庙朝贺,来访神明的接待工作由东岳庙左近张中丞庙的张巡神负责。八所庙宇分别为张元庵、南水仙庙、府城隍行庙、延圣殿、无锡县城隍庙、西水仙庙、延寿司、金匮县城隍庙。以上八庙与东岳庙、张中丞庙在旧时的无锡并称“十庙”。“十庙”系统初步形成于清代前期,内部主要的祭祀活动共有两类。一类是东岳以下九庙在各自神诞时的互访和回访,另一类是这九所庙宇在玉皇大帝、东岳大帝神诞时前往玉皇殿、东岳庙进行的朝贺。“十庙”之名来自于江南地区“烧十庙香”的传统风俗,在太平天国后的无锡城区,“十庙”逐渐成为对以上十所庙宇的专门称谓。辛亥革命后,玉皇殿和“十庙”中的金匮县城隍庙相继被毁,围绕“十庙”系统的祭祀活动进入了一个低潮期。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东岳赛会一度达到鼎盛,但在随后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影响下再次衰落。新中国成立后,“十庙”这一民间信仰传统终告断绝。“十庙”系统代表了存在于清代以来无锡地区的特殊城市认同。与这种认同对应的城市区域并非传统的城墙范围以内,更包括城西惠山下的宗教文化区、城北、城南运河沿线的工商业区及东城门外的一部分城市化区域。“十庙”均坐落在这一区域以内。地形和交通运输条件决定了无锡城市空间扩张的方向和内部各区域间的分工,“十庙”系统则通过反复的仪式性行为强化了这一区域内居民的集体认同,为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的相应变化做好了准备。“十庙”的运作管理方式以太平天国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中,各庙的运作虽有相似点,但并不统一。太平天国后,由米业承担的庙捐成为了“十庙”稳定的收入来源,各庙也纷纷建立起管理上的庙董负责制。尽管东岳庙以下的“十庙”成员都具有社区庙宇的性质,但又在整个城市区域发挥着影响。隐藏于“十庙”系统背后的是一种不同于乡村的城市社会组织形态,正是这种社会形态决定了“十庙”祭祀的表现形式。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商人群体尽管可以透过对信仰等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获得一定名望,但在根本上仍缺乏对抗政治公权的独立性。发生于1904年的无锡毁学案恰恰暴露了民间信仰在城市中的双重地位。在“十庙”之外,无锡城区的神祠还可以分为社区类、功能类,行业类三种,体现了城市社会多元化的组织形式。同乡村地区崇拜的神灵相比,无锡城区崇拜的神灵产生时间往往相对更晚。这与江南民间信仰神灵谱系的总体构成和发展情况密切相关。宋代以来江南各地的民间信仰对象大致源自三大群体:传统吴地神灵、宋代以来传入江南的跨区域神灵以及与之相对的新兴本土神灵。信仰文化变迁的主体脉络与各地独特的自然社会条件相结合,共同塑造了丰富多彩的江南民间信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