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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市场化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最近几年里新股发行定价方式也在不断进行改革。我国新股发行定价目前主要是采用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监管部门确定市盈率的方法,创业板市场也是沿用主板市场的定价方式。但是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相较主板上市公司所存在的高成长性、创新性的特点。本文在已有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上,考虑创业板上市企业所存在的特性,对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进行实证分析。 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力图创新,利用内在价值评估与市场公允价值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通过对多种估值方法的比较,结合我国创业板的特点,最后选择了剩余收益模型对股票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考虑市场状况对发行定价的影响,利用市盈率法对估值结果进行修正,在新股发行定价时更多的关注股票的内在价值,在股票价值的基础上确定价格。通过案例分析,论证了修正内在价值的可行性,对于成长性较高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共分为五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论文开篇的导论部分,主要交代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提出了本文的分析思路和研究框架;在导论中综述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对国外应用的各种估值模型市场的适应性进行综述,各种估值理论以及指标对我国市场中的股票的价格的解释程度的研究结果,特别是对创业板开市以来已有的各种研究创业板估值与定价的文章进行了相关的总结。 第二章介绍了我国资本市场建立以来,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历史沿革,并且对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时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几种常见的股价估值模型及其适用条件,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估值模型进行估值。 第四章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首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进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利用剩余收益模型进行内在价值评估,再以市盈率法加以修正确定发行价格,选取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案例分析,论证方法的适用性。 第五章是论文的结论部分,这一章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得到一定的结论,并且对我国资本市场特别是创业板市场新股的估值以及定价等方面提出了一定的政策建议。 本文所得的结论主要有: (1)我国股票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程度还不高,一级市场的价格和二级市场股票运行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距。 (2)利用估值模型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估值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特别是绝对估值法所得的评估结果。估值模型所得的公司股票内在价值虽然不能完全准确的体现股票在市场上的即时价值,但是估值结果对于股票的长期运行结果有一定的预测作用,可以说股票估值结果对长期投资者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3)利用剩余收益模型进行内在价值评估,再以市盈率法加以修正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股票的多日市场交易均价偏离度更小,在测算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内含公允价值时能够得到更为客观的估值结果,利用这种方法所得的定价区间比较合理,所以在实际应用中有一定的适应性。 (4)绝对估值模型在我国目前一直处于从属地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信息披露机制的不断完善,绝对估值模型能够得到更好的利用,合理利用绝对估值模型有利于完善我国的股票估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