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浮动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现有和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为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期间,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自由流转经营,在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时,抵押权人才能就最终确定的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该制度起源于英国衡平法,后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国家所仿效。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在第四篇担保物权部分规定了浮动抵押制度,丰富了我国担保物权的形式,有利于提高抵押人的融资能力和对动产抵押物的有效利用。但是,由于浮动抵押制度特点以及适用环境和相关机制的欠缺,决定了抵押权人以浮动抵押保障债权实现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本文通过分析《物权法》浮动抵押制度对银行贷款业务中借贷双方的影响,从中揭示了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商业银行)以浮动抵押为担保方式办理贷款业务时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试图为商业银行在现有制度和运行环境下,如何防范风险提出建议。本文除前言和结论外,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浮动抵押制度对银行贷款业务借贷双方的影响。本部分通过浮动抵押制度的基本概述以及对该制度促进融资的比较优势进行分析,揭示了我国《物权法》创设浮动抵押制度对银行贷款业务中借贷双方的影响,为第二部分对该制度担保融资的风险分析埋下伏笔。第二部分:我国商业银行办理浮动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分析。本部分通过分析《物权法》浮动抵押制度设计缺陷,以及商业银行管理浮动抵押担保和适用该制度的外部环境、配套机制不足,使商业银行办理浮动抵押贷款业务面临的诸多风险,为第三部分提出风险防范建议措施做出铺垫。第三部分:我国商业银行办理浮动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本部分针对商业银行办理浮动抵押贷款业务面临的风险,从浮动抵押本身的制度特点和外部环境、配套机制的健全、完善两个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建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