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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这也改变了传统的社会格局,社区取代单位成为城市的基本单元并成为居民获得公共服务的重要场所。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政府公共服务下沉到社区,使之逐渐发展成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承接平台;同时,随着公民社会的发育,社区组织、非营利组织也成为了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补充及重要力量。因此,社区公共服务,既承接了社会公共服务,也包含了社区自治服务。对社区公共服务的研究,对增强目前城市基层存在的社区公共服务研究有重要作用,也有助于公共服务的良性发展。本文通过对济南市社区公共服务实践进行实证研究,探索不同社区公共服务主体的互动及相互关系,研究社区公共服务主体的定位,理顺相互关系,从而更好地指导社区公共服务实践。 本文首先简要回顾了公共服务的发展过程及理论基础,得出国家、市场、社会三种力量对公共服务起着主要作用。通过对济南市舜玉路街道三种社区类型的公共服务实践研究,试图将社区公共服务主体归纳到这三种力量中,得出政府行动者、社区行动者、社会行动者的分类。根据三种不同类型社区公共服务的内容,探究三类主体所发挥的作用,存在合作、互补、制约的相互关系。通过评价社区组织与政府、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社区组织与社会组织三个关系维度,发现社区公共主体互动中存在的问题,即行政权力在社区过度扩张、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程度低、社区组织定位不清等三个主要问题。提出政府、社区组织在社区公共服务发展中的定位,理顺互动关系,为以政府、社区组织为主导的社区公共服务提供意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