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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曾是中国农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一,在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誉为“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改革开放后合作医疗由于集体经济的削弱和它自身管理的原因等逐渐衰弱,只有5%的村保留了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已是名存实亡,自费医疗再次成为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制度。与此同时,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而医疗卫生保健的价格却持续上升。为了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2003年初,我国政府开始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于传统合作医疗制度而言的,它是出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运行5年多来,经过不断调整和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对农民的保障效果也初见成效,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国参合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但是该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创新,缺乏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在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历程的研究,分析了传统农村合作医疗衰败的原因:资金支持消失、合作医疗制度自身的缺陷、监管不到位、医疗卫生市场转型。从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着手,明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分析了其制度定位,介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资金筹资和管理等基本内容。并通过与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比较,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提高了统筹层次、强调了农民自愿参加、提高了管理层次、同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通过对宁波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的实证分析,总结了目前新农合已经取得的成效,同时也剖析了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筹资水平偏低且缺乏稳定的机制,补偿水平偏低、保障能力不足,自愿性和强制性之间的两难选择,大病保险为主的制度规定限制了受益面的扩大,经办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不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还较薄弱。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
在对历史的经验教训以及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提出如下的对策建议: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立法进程,建立科学稳定的筹资机制,构建适宜的补偿模式,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加快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最后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