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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世界范围内的国际金融危机的频繁发生,对微观经济组织企业而言,应对这一变化,适应这一环境特点,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如何健全监督机制已成为管理经营活动中不可回避的议题。对于公司化管理制度起步较晚,内外监督机制又十分薄弱的我国上市公司而言,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内,做好应对各种国际金融危机对其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和监督体系,如何从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来实现适应和发展这一主题,显得尤为重大。尽管我国证监会在2001年8月16日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但是经几年的实施和贯彻落实实践证明,上述针对于上市公司规范的运行的指导性制度安排并未发挥应有的功能。综合而言,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即有共性,也有个性。一般而言,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就要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入手,推进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相对独立;增强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等。但是个性角度来看,有些公司治理中上述问题中的某些部分问题显得很重要,或者被过分放大或根本得不到重视,没有起到整体推进,系统发挥功能的效果。本文从法理的视角,结合经济分析,从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入手,分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综合分析看,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就在于如何规范共收购活动中的行为尤其是公司收购发生后的内部治理结构以及整个过程中的监督机制的完善。目前,上市公司的收购实际上已经成为公司治理结构、整合和配置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然而,如何使公司收购活动健康发展,以促进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是法哲学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主要是从治理结构的定义出发,讨论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的一般性原理,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作为典型问题,研究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监督体系等问题。本文分四章,第一章主要从理论上界定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的相关概念、定义和特征,内涵等深层次的理论问题,为剩余部分提供一个严格的理论分析规范和参照物。第二章主要讨论我国公司监督机制的现状,分析不同监督模式的优劣点,提出适于我国上市公司特点的治理模式,第三章主要探讨我国上市公司当前比较薄弱的内部监督机制的构建问题,并提出一些原则,强调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这正好是内因外因理论的具体应用。第四章作为文章结论部分,主要讨论构建我国公司治理和监督体系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