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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制度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自1957年创立以来,它在打击、预防违法活动,教育、感化违法人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社会治安稳定与人民生活安定。但随着我国法治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日渐暴露出来。法律渊源的不正式导致劳动教养制度缺乏合法性基础;法律性质不明,导致劳动教养制度无法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契合与衔接;适用对象界限不清,导致劳动教养在实践中被滥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度大,期限长,使得劳动教养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程度不相适应,出现了所谓的罪“罚”倒挂现象;程序不公正导致对被劳动教养人员权利保障的欠缺。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实证研究与比较研究等方法。本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本文由实证出发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剖析,针对劳动教养制度出现的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然后通过对现有劳动教养的改革方案进行的评析,并在比较各种方案之间优缺点后,选择出其中最佳的改革方向——劳动教养的司法化改革。紧接着,本文对司法化改革模式下的三种改革方案进行了评析,得出在人民法院内部设立治安审判庭负责劳动教养案件的改革方案是最具可行性的方案。为了设计出最合理的改革方案,本文对与劳动教养相似制度——域外保安处分进行了研究,力图吸收和借鉴该制度的经验。最后,本文提出了劳动教养司法化改革的具体方案,并对劳动教养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