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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在借鉴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公共住房制度的基础上,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者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而提出来的新的保障性住房形式。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将其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主体进行大力推进,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从发展历程来看,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起步比较晚,目前还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要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快速、持续发展,需要从政策制度、实践现状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本文通过对我国各省市颁发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行总结分析,指出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建设运营的政府主导性,承租时间的期限性,房屋属性的固定性,供应对象的有限性,租金价格的低廉性和配租户型的限定性等六个方面的主要特征。供应对象对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数量大,具有明显的区域偏好性,并呈现阶段性变化的特点。本文通过对我国主要城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模式进行总结,发现政府主要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和租赁四种方式筹集房源。在对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指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既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的不断完善,又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持续发展,还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有序流动。 充足的建设资金投入是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查阅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制度以及研究成果,指出当前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融资主要通过政府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贷款五种模式来实现;实际运行中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健全、银行信贷积极性不高、地方政府动力不足、公积金贷款获取难度较大、投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不稳定、建设资金缺口大等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都曾经面临过严重的住房短缺问题。发达国家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构建多元的公共住房的投融资体系,有效解决了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本文在对美国、新加坡、瑞典、日本以及韩国的公共住房投融资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得出发达国家公共租赁住房五个方面的显著特征,即:拥有完善的住房法律法规保障、从供需两方面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成立专业的投融资管理机构、建立发达的住房保障金融体系和投融资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的宏大政策目标下,我国公共租赁建设数量庞大,资金需求量大。因此,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任务,完善投融资模式是前提保障。在借鉴发达国家投融资模式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本文从九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共租赁住房投融资模式的建议: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财政专项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善以国有政策性银行为主题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金融中介机构体系;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适地扩大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共租赁住房投融资模式;创新利用保险资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探索公共租赁住房信托基金融资模式;探索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证券化融资模式;加快用法律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