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调整期,随着社会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等进程的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建设的深入发展,综合国力在不断地增强。反观国外国际社会经济形势动荡不安,国外敌对势力对“中国崛起”的虎视眈眈。由于快速发展而积累的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不断发酵,国内各种利益团体、社会势力之间产生的矛盾交织叠加,从而导致人民内部矛盾日益激化,引起了各类群体性事件呈多发态势,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着社会的长治久安。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方面担负着十分艰巨的工作任务。但是,在当前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公安机关往往被赋予了过大的期望值,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都要公安机关去处置解决,公安机关被视为全能战士。但是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和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和特点,有一个积累、酝酿、爆发的过程。群体性事件的根源性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时期各类矛盾和利益冲突造成的。现实中很多问题是公安机关职权能力范围之外的,是公安机关业务不能覆盖的内容,是公安机关解决不了的。很多问题是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去协调解决的。 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群体性事件处置中有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公安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执法权和处置权,必须牢牢践行依法行政的神圣使命。 因此,深入研究和分析当前社会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明确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公安机关所承担的职责,使用科学合理的现场应对技巧、采取行之有效的处置手段十分重要。 本论文主要是根据当前社会严峻复杂的维稳形势下,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工作出发,通过事实论证、理论牵引的方法阐述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分类、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通过对群体性事件成因和机理的分析,找准公安机关在各类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职能要求,查找当前公安机关在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实际处置案例分析公安机关在处置中的职责和现场根据性质分类处置的策略,以达到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