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过追溯城市商业银行的历史沿革可以发现,在城市商业银行从城市信用社发展至今的整个演变过程中,其股权一直由地方政府控制。截止2015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共有133家,其中70%的城市商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均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控制权存在两大特征:第一,大部分城商行的控制权集中于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控股比例在下降。根据2014年的统计数据,全国市级地方政府控股城商行比例的平均水平仅为18.48%,这明显低于其成立之初地方政府30%的股份水平。第二,地方政府对城商行存在绝对控制权、相对控制权和退出控制权的现象。其中,控制权是指城商行终极控股股东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控股链持有股份的总和。如何理解地方政府与城商行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为什么会减少对城商行控制权比例?又是什么因素驱动地方政府退出对城商行的控制权呢? 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地方政府控制权对城商行业绩等的影响,对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股权行为的影响因素却较少涉及。例如,郑荣年(2013)解释了地方政府对城商行控制权是因为制度环境不健全,政府控制权作为制度环境的一种替代机制而存在;钱先航等(2011)从地方政府政绩诉求的视角,解释了地方政府控制权的原因是地方政府竞争,地方政府为了获得金融资源从而产生对城商行控制权的需求;刘阳等(2012)研究认为城商行是地方政府竞争的工具,地方政府竞争程度和地区资源禀赋的差异影响了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控制权,也对其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然而,现有研究却不能帮助我们理解地方政府控股城商行比例下降的现象,以及地方政府退出控制权的原因。 本文基于地方政府竞争的理论,认为晋升锦标赛在地方政府之间引入了竞争机制,政府官员动用包括财政和金融资源在内的一切政策手段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和扩张。因而,地方政府控制城商行作为金融支持,这解释了政府控股城商行的行为动机。然而,是什么影响着地方政府对城商行股权的不同选择昵?我们认为地区金融结构和经济结构等地区特点,决定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控制权。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时会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的结构。只有地方政府金融干预促进了地方经济结构与地方金融结构相匹配,方会为地方经济增长提供更好的支持。而经济结构包括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通过理论分析发现:一个地区的国有经济越发达,地方政府越倾向于控制城商行;一个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越发达,地方政府越倾向于减少城商行的股权比重;一个地区第二产业规模越大,地方政府越倾向于控制城商行;一个地区第三产业规模越大,地方政府越倾向于减少城商行的控制权比重。 本文通过手动搜集我国城商行2010-2014年的年报数据对上述理论分析进行实证检验,在控制了地区宏观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行业特征以及城商行的经营绩效的影响后,研究结果发现:第一,银行业结构中大型银行规模占比会显著正向地影响地方政府控制权。即一个地区大型银行规模占金融结构的比例越小,银行业竞争水平越高,地方政府控股城商行的比例越低。而这种影响受到区位结构影响的显著弱化,表现为东部地区地方政府控股比例受到银行业结构影响的边际效应更小。第二,所有制经济结构中,国有经济占比会正向地影响地方政府对城商行控制权。一个地区的国有经济规模越发达,地方政府对城商行控制权占比越高。而东部地区地方政府控股比例受到国有经济规模的边际效应更小。第三,产业经济结构中第二产业的比重会正向地影响地方政府控制权。当地区的第二产业占当地GDP经济的比重越小,地方政府控股城商行的比例越低。且东部地区地方政府控股比例受到产业结构的边际效应更小。第四,对于地方政府控制权性质,银行业竞争程度越高、非国有经济比重越大,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退出控制权,而产业结构的影响不显著;并且,东部地区比其他地区的地方政府更有可能选择退出控制权。 综上所述,区别于现有文献对地方政府控制权对城商行影响的研究,作者致力于解释影响地方政府对城商行控制权的因素。本文研究的基本贡献在于:首先,本文总结出地方政府控制权的特点,地方政府对城商行的股权控制存在绝对控制权、相对控制权和退出控制权三种情况。其次,分析地方政府控股城商行的动机是作为地方政府竞争的工具,认为地方政府会影响城商行在地区金融结构中的金融功能定位,地方政府对城商行控制权的抉择需要展开权衡。作者认为地方政府的权衡是基于地区的经济结构特点而做出的。最后,研究发现经济结构中所有制结构的国有比重越低、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规模越小,以及金融结构中银行业竞争程度越高,地方政府对城商行控制权比例越低;而非国有比重越大、银行竞争程度越高,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退出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