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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其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已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要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它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性政府的重要内容;它是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促进财政增收节支的内在要求;它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围绕加强和规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治界和理论界进行了大量研究和探索。在地方的实践中,黑龙江、陕西、上海、广东走在全国前列,而最具影响力的是广西“南宁”模式。就云南省的情况来看,其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远远落后于东部和大部分西部省份。笔者有幸参与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工作,并专门到广西、四川、广东等省就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进行了考察学习,也有幸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学习了公共管理的一些理论,因而旨在运用理论和借鉴国内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探索云南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问题,为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相适应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言献策。论文首先从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概念入手,简要回顾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历史沿革。在此基础上,认真查找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的理论依据,包括公共财政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并对三个理论的核心观点作了阐述。接着从云南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规模和构成切入,透过数据找准了云南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思路认识不足、资产账实不符、资产产权不清晰、资产配置不合理、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通过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深入分析了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失灵、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等。为充分汲取国外公共资产和国内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笔者又对国外公共资产管理的日韩、德澳、美加和巴西模式进行了梳理,并查找出其成功经验。同时,从适合云南省借鉴的角度,对工作中考察了解到的广东南海区、广西南宁市及四川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做法作了归纳,并总结出值得云南省借鉴的一些经验。最后,在以上基础上,提出深化云南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系统性的政策建议:一是建立统一由财政部门管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包括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分级授权管理体系总体框架设计、不同级次和不同类型的授权管理关系、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等;二是制定和完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科学合理的形成机制、高效节约的使用机制、公正透明的处置机制,创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逐步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夯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管理水平等;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包括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和引入社会监督力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