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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三权分置”以来,土地经营权人得以用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虽说中央在政策上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使得其在各试点地区能持续推进,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这导致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变得极其困难,也导致在出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争议时,是按照法律优先还是政策优先,是允许抵押还是禁止抵押等这一系列的问题时,该如何处理?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入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由来以及目前政策,其次通过分析各试点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所存在的诸如法律制度的问题、抵押贷款程序问题等,再次通过分析各类问题现状并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我国推行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寻求个人建议,为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得出合理、合法的途径,并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的环境。本文第一部分通过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来阐述写作本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再介绍本文所存在的创新点与不足,为本文的整体写作方向做了铺垫。第二部分通过介绍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基本理论以及发展现状,并分析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所需的各类要求。第三部分主要通过分析重庆开州区、河南宝丰县以及山东寿光市的试点情况,并得出其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第四部分通过分析我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困境,并就我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域进行优虐分析,并从中得出获得一系列的经验指示,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从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现状入手,简要分析在现阶段存在的各类问题。第五部分本人主要通过分析前文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个人见解和解决方案,主要从立法方面和相应制度设计方面,以及其他相应的监管方面的问题提出本人的建议。最后一部分主要通过总结前文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并得出相应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