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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和搭售是常见的经济现象,具有广泛而巨大的经济影响,对于捆绑和搭售理论的研究也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而现有的相关研究尚存在至少以下三点不足:第一,研究不对称厂商的捆绑竞争策略时,只考虑了纯捆绑策略,未考虑混合捆绑策略;第二,研究对称厂商的捆绑竞争时,未涉及其中一家厂商因受到规制而不能实行捆绑的情况;第三,研究对象集中于捆绑,尚未见到专门适用于搭售的模型。针对捆绑和搭售理论的重大意义和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将注意力集中于捆绑和搭售的竞争策略方面,通过建立基于横向差异化的双寡头竞争模型,研究捆绑和搭售策略对于企业竞争均衡的影响,并提供一些竞争策略和规制政策方面的建议。
本文首先建立一个不对称双寡头的横向差异化竞争模型,讨论生产两种产品的某厂商在其中一个产品市场垄断,而在另一个产品市场与只生产一种产品的另一厂商进行空间差异化竞争并处于弱势时,两产品厂商实行捆绑策略的影响。结论是,两产品厂商可以通过捆绑策略将垄断市场上的垄断势力传导至弱势市场,从而提升自身的市场地位并打击竞争对手,这种提升和打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捆绑厂商的捆绑价格比无捆绑时两种产品的价格之和更低,而两种产品的单售价格上升,不捆绑厂商的产品价格下降;第二,捆绑厂商在弱势市场的份额上升,相应地,不捆绑厂商的份额下降;第三,不捆绑厂商的利润减少。不过,厂商的捆绑策略分为纯捆绑和混合捆绑两种,两者对于厂商的区别在于:纯捆绑时厂商在弱势市场的份额上升更多,但利润减少;混合捆绑时厂商在弱势市场的份额上升较少,但利润增加。在福利效应方面,混合捆绑基本不改变社会总福利,纯捆绑则令社会总福利减少,但两者都使消费者剩余增加。然后,建立一个对称双寡头的横向差异化竞争模型,讨论两家生产两种同质产品的厂商同时在两个产品市场进行横向差异化竞争并各在其中一个市场占据强势地位时,两厂商都实行捆绑策略或者其中一家厂商受到规制而不能实行捆绑策略的影响。结论是,在双边捆绑情况下,两家厂商都降低了自身产品的单售价格,并且在各自的优势市场上的份额下降、劣势市场上的份额上升;两家厂商的利润都减少但是仍然相等:而福利效应方面,社会总福利减少,消费者效应增加。总体而言,双边捆绑带来的剧烈竞争使两厂商的地位更加接近,同时使得剩余由厂商向消费者转移。单边捆绑情况下,捆绑厂商两种产品的单售价格上升,不捆绑厂商的产品价格下降;两家厂商在各自的优势市场上的份额上升、劣势市场上的份额下降;两家厂商的利润也都减少但是不捆绑厂商减少得更多;福利效应则与双边捆绑一致。总体而言,单边捆绑的竞争激烈程度不如双边捆绑,实行捆绑的厂商比不能实行捆绑的厂商利润更高,有助于扶持前者而压制后者。
本文在对称双寡头的横向差异化竞争模型的基础上放宽消费者具有单位需求的假设,假设消费者具有弹性需求,讨论两厂商都实行搭售策略或者其中一家厂商受到规制而不能实行搭售策略的影响,发现了搭售相对于捆绑的一些重要的区别。第一,在捆绑情况下,由于消费者人数标准化为1,消费者又具有单位需求,所以某种产品的总需求是固定为1的,在某一个市场上,一家厂商的需求(市场份额)上升就意味着另一家厂商的需求(市场份额)下降;而在搭售情况下,在搭售品市场,由于消费者具有弹性需求,对搭售品的总需求是不固定的,所以一家厂商的需求上升不一定说明另一家厂商的需求下降,也就是说,弱势厂商可能在不抢夺强势厂商客户的前提下就能提升销售量和市场份额。第二,虽然搭售也促进了竞争,使得产品的平均价格下降、消费者剩余增加,但搭售厂商的利润也可以同时增加,这同样是由于弹性需求下,消费者对搭售品的消费数量增加,从中获得的效用也增加,换言之,社会福利的蛋糕本身变大了。第三,同样由于存在弹性需求,搭售策略所造成的厂商利润、社会福利以及消费者剩余方面的效应都被明显放大,即厂商利润、社会福利以及消费者剩余的变化幅度都比捆绑时更为剧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