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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第二届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巴勒斯坦将来治理(分治计划)问题的决议》,即联大181(二)号决议(本文简称《巴以分治决议》),规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分别成立阿拉伯独立国家、犹太独立国家和耶路撒冷国际特别政权。此项决议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为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第一个有权威的事实上的法律文件,是现代以色列国成立的政治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考察当时的历史人们会发现该决议从提出到最终通过都与英、美、苏三大国有着直接的关系,它们所持立场影响着决议的内容和命运以及自此之后产生的巴以冲突。本文研究目的在于分析三大国针对《巴以分治决议》采取不同立场的深层次原因和决策动机,以揭示日后大国在巴以冲突问题上的政策取向和立场变化。 在绪言部分,主要交待了《巴以分治决议》的由来以及本课题的研究意义、研究现状以及所使用的资料情况。 第一章论述英国在联合国表决《巴以分治决议》时所持立场及其政策的形成,着重分析英国为何将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以及执行亲阿不合作政策的动因。第二章主要分析美国在此问题上执行犹豫不决甚至是前后矛盾的政策的原因。第三章重在探讨苏联为何坚定明确地支持《巴以分治决议》。 结语部分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揭示日后大国在中东冲突问题上的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