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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关键环节,其中自然垄断行业的国企民营化是主要难点。不论从学术、文化意识方面,还是从经济、政治方面,都要求我们对这一命题进行谨慎、全面和深入的研究。本文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针对自然垄断行业国企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入“制度人”假设和组织利益博弈的约束条件,试图在公有产权的基础上,探讨适用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国企民营化的制度安排。
第一章导论,对本文选题的背景意义、相关理论发展和研究综述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问题进行介绍。第二章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国企改革目前的进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产权制度、国企低效、国企与国资委的关系以及国企内部党企关系等四个维度进行说明。第三章将国企民营化过程中的规制放入“制度人”假设和组织利益博弈的分析框架中,探讨政府及法律规制、规制环节的博弈、党委的新制度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体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第四章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为例,对其近年来民营化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和出现的问题进行综述,从案例角度验证第三章所述分析框架。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