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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是近代自由主义的创始人。在洛克的政治著作中,他重视个人的权利,始终把个人的自由作为核心价值和政治理念贯穿其中,并且为了保障个人权利主张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 本文首先从洛克对自由的两种界定进行分析,其中一层含义可以到上帝那里求根溯源,另外一次含义根植于人的本性中,二者既相互矛盾又相互补充的。在政治理论的论证过程中,洛克把自由分成两种状态的自由,即自然的自由与社会状态的自由。进而,根据洛克对自由的定义,笔者提出了自由的性质,即在积极自由的路径上,得出了消极自由的结果。其次,洛克从财产权与自由的关系的角度对自由进行分析。在洛克的分析中,财产权不仅是政治平等的基础,而且是自由的具体的表现形式。然而,在洛克对自由的辩护中,由于人的能力的不同,获得的私有财产也是不同的,同时由于个人的权利是建立在财产权的基础之上,导致了个人自由和权利享有的程度的不同。这样,自由的普遍性与自由为少数人所有发生矛盾。最后,笔者在西方自由主义的发展历史中考察了洛克的自由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