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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银监会重新颁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两规”),标志着信托行业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之后的四年里,围绕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业务发展方向,监管层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形成了新时期规范信托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以下简称“信托新政”),引导信托公司逐渐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促进信托公司培育核心竞争力,大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向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转型。“信托新政”将信托公司定位于专业理财机构,并按照这种定位明确了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 信托新政的出台,引导信托公司在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客户结构、营销体系及整体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转型。主要的路径涵盖:业务模式专业化、客户结构高端化、营销体系私募化、产品要素基金化、固有业务向信托业务的转化、贷款业务向投资业务的转化、佣金收入向投资利润转化等。 新政颁布后,信托行业进入了整体转型阶段。经过四年多的调整和变革,信托行业整体规模迅速扩张,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10年底,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已达到3万亿,一些行业领先的信托公司已经摸索出适应自身发展模式的经营战略,转型的格局已逐渐显现。中信信托、平安信托、华润信托等一批率先开展业务转型的信托公司已经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树立了示范典型。 本文研究的“新时期”系指2007年“新两规”颁布以来的近四年时间,这一时期,也是“信托新政”形成的主要历史时期,“信托新政”从根本上导致信托公司功能定位的颠覆性调整。这一时期,全球经济经历了金融危机引起的经济衰退到逐渐恢复的过程,信托公司不仅面临崭新的制度环境,也经历了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环境,信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回顾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程,分析信托新政出台的背景以及信托公司转型的必要性,解读信托新政的政策导向,研究四年多来信托公司在转型过程中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探索促进信托公司进一步改革发展的相关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