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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其结构、功能也变得复杂多样,人们对于物质的需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因产品在设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系统同一性缺陷导致的损害也越来越多,由缺陷产品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巨大威胁。这种系统性缺陷是由多种原因形成的,并不能完全避免。由于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起步较晚,立法不完善,存在很多问题。因此,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安全利益,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就显得十分必要而且迫切。本文主要采用概念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归纳分析演绎推理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基础性理论、基本概念、特征等基本内容进行研究,对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进行剖析,发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分析国外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借鉴其先进的观点和立法经验,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完善建议。下面对本文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本文的导论部分主要叙述了选题缘起及意义,文献综述即目前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一部分,是缺陷产品和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概述,对缺陷产品的概念、分类作了界定,介绍了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及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了建立该项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必要性。第二部分,通过对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立法沿革和立法现状的介绍,阐述了我国目前该项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上述问题的成因。第三部分,重点介绍国外例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成熟而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立法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对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具体立法建议,从立法体例、认定标准、适用范围、程序设计、主管部门、惩罚机制等方面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提出具体立法建议。综上所述,本文希望通过对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为该项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和完善抛砖引玉。我们相信,随着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研究的不断深入及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逐渐加大,一部完善健全的缺陷产品召回法律制度必将在我国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