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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吸收国内外研究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医疗制度改革的基本部署,以商丘市中医院为案例分析模型,从外部注入和内生性代偿两个角度,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历史发展及其现状进行了剖析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对这些问题存在的成因进行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我们希望,公立医院在不等不靠国家财政大量投入的前提下,扩大第三方付费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发挥公立医院人才优势与广泛吸收社会资产,延伸到社会健康事业的盈利领域,以自身活力进行非盈利领域和公益性得到巩固。
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政府的财政投入,它主要是为了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这种投入受社会发展力的制约。
其次,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社会保险业对医疗事业的介入,以及来自于内外慈善机构和成功企业家的捐赠等等。也属于外部注入性补偿的范畴。
本文着重提出:要充分发挥公立医院资源优势,与社会资本有机结合,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拉长产业链条,延伸服务领域,有偿服务社会,从而产生造血功能,而使公立医院得到一种持续的补偿
笔者认为,这种探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办培训机构。
二、发挥人才优势,吸收社会资本,直接举办健康产业。
三、面向社会,举办特殊群体的护理机构。
以上所说的三种类型,有其共同的特点。
(1).是医疗保障服务的延伸。而与公立医院自身的公益性特征已经脱离。
(2).社会需求相当旺盛,发展前景很好。
(3).使公立医院自身的优势得到进一步的挖掘,潜力得到进一步激发。这些改革措施运作起来,至少还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明确和完善医院的法人地位。
(2).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宏观调控手段,支持医院与相关的健康产业合作。
(3).在举办相关产业时,还要遵循市场规律,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
(4).走进健康产业,举办健康机构,培训机构等,要依法经营,合法盈利,反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