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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高度重视,以及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档案学界对档案工作的产业化问题不断进行着思考与探索。本文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期望提供一种文化产业热潮下,理性而冷静的看待问题的视角。结合前人研究成果,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化问题的深入研究,以驳证的形式对其不宜产业化进行了具体的论证与分析。全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之产业化研究综述。首先对先行研究中核心语词进行辨析。因“文化产业”概念本土化后,学者间对其广义与狭义理解的偏差,间接影响对档案事业、档案产业两个概念的理解。文化事业包含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是文化事业中具有经营性、盈利性的那部分事业;档案产业包含于整个档案事业中,档案事业又是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档案产业与档案文化产业虽是两种提法,但内涵、外延相似,实属同一所指,因此研究的落脚点应是:廓清档案事业中哪些应产业化、哪些不应产业化。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较之档案信息服务、大编研等提法具有优势,表述更为全面、直观、准确。其次对先行研究中各方观点及研究视角进行分类阐释,将其分为赞成、中立、反对产业化三类。在辨析概念、解析观点的基础上,找到先行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析,从而为本文的论题正名,为随后的驳证找到突破口。
第二部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制归属分析。目前在文化体制改革下出现了一种观念偏误,即对市场过度热情,认为产业化可以解决任何问题。档案学界产业论者中也不乏这种情结,认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档案馆的商业职能,应实行商业化开发模式。而笔者以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主体选择与利用的对象选择应是档案馆,不宜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业务独立出来;在档案馆的事业体制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对档案馆的公益性、公共性的秉承,使其价值取向与文化产业相悖:对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而言,文化体制改革的内涵在于完善与巩固事业体制、创新运作机制,而非改变体制,实行产业化运作。
第三部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成果的本质属性分析。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成果的本质属性看,它不宜走产业化道路。经济学视角下,档案信息资源属于一种准公共物品。现代经济学研究表明,准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但并不意味着必须按照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化和产业化逻辑来运作,它仍要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为目标,而不是以营利为目标。档案信息资源的本质属性与市场的属性、产业的属性是不兼容的,市场机制、产业化运作方式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有潜在风险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成果是人类智慧的物态结晶,并且作为一种属于公益性文化(非经营性文化)范畴的文化产品,其商品化具有诸多的不可行性。
第四部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供求关系分析。经济学意义上的“供求关系”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打开新思路有着一定的积极效应,这激发我们以这样一种方式思考自己工作中的动力来源及服务对象。在文化产业化浪潮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供求关系”不是要走产业化道路,而是一种社会民主、文明觉醒的结果,它的动力源于社会对文化传承、文化传播的需求,从而为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出一份绵力。通过对当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需求的客观分析,明确社会需要我们做什么、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而不是盲目地认为人们的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对我们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在不同需求背景下需求所指不同,要理性看待社会档案文化需求,聆听来自社会的需求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