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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国的基本规则是“国家退场、释放市场力量”。国家的退场包括两个层面的内涵:⑴国家改变了原来的作用方式,参与到利益生产与分配中;⑵国家直接保护的消失,这不仅是指国家直接计划干预手段抽离而引发的副产品,而且更重要的是国家保护理念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安排的滞后。在转型过程,市场力量释放意味内嵌于市场的“竞争替代”逻辑重构了经济社会的利益分配方式,由此引发围绕市场化的冲突和抗争。笔者所以选择单位政治作为研究对象,正是因为中国单位组织经历和实践着“国家退场、释放市场力量”的转型过程,国家、单位组织以及工人三方角色互动的场景浓缩于其中。
学界以往的单位政治研究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遗憾:①较少地把单位纳入整个转型的时间序列中进行历史比较研究,即使存着一些转型分析,但是也多进行制度变迁上的宏观分析,没有深入单位工厂内,揭示市场化转型过程背后复杂的政治斗争过程;②凸现了单位组织社会性和政治性的面向,而忽略了单位在中国工业化过程中承担的生产性功能。单位组织从建立初,就是经济维度、社会维度及政治维度三维一体的,回溯单位制的源起历史,尤其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典型单位制”更侧重于生产战略的需要。单位工厂的建立意在组织工业生产劳动,“单位办社会”除了适应国家计划统筹,更主要的是配合新中国工业化生产的需要,可以说单位社会的秩序是围绕单位生产劳动建构起来的,在单位政治研究过程中纳入生产政治的分析尤显必要;③多进行单位政治类型上和功能上的归纳总结,较少追溯单位政治产生及其转变的原因。即使有些研究涉及到了单位政治因果归因问题,但是多基于取道“动机还原”的解释路径,进而导致解释失败。
单位组织市场化转型是国家对生产劳动的直接干预逐渐撤离,单位行为日益理性化的过程,它包括两个层面的特征:⑴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组织是作为国家生产战略的执行工具而存在的,其劳动管理制度执行是的父爱主义色彩浓厚的“反利润"原则,单位组织与工人之间签订的是社会契约;⑵市场化改制后,单位组织和工人原有的社会契约逐渐被市场契约取代,劳动管理制度执行逐利原则。单位政治的衍生及转变正是在这样的转型背景下进行的。单位政治不单是华尔德所言的围绕利益分配而产生资源依附为主要特征的“分配政治”,更多意义上是围绕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生产时关系”展开的具有主体抗争性的冲突斗争,即生产政治。分配政治和生产政治组成了单位政治的不同时期的两种表现形式,二者兼顾了企业单位功能的多元面向。根据这样的区分,本文试图探讨三个问题:一是对比转型过程中单位政治的变化图示,将单位政治纳入时间序列中进行考察;二是解释单位政治不同类型的制度成因;三是意图通过制度匹配概念,思考结构是如何影响行动主体行为方式选择的这一社会学基本问题。
单位组织市场化改革现实表现为单位企业组织治理机制的变化。企业组织治理机制涉及到企业资源交换方式、均衡达成机制以及关系协调等内容,可分为计划经济制度、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以及协调市场经济制度三种类型。有组织的管制竞争关系形式以及劳动管理过程中的“反利润原则”是计划经济和协调市场经济制度进行经济行为组织治理的主要特征。而对于自由市场经济而言,自由竞争的企业组织间的关系形式以及“逐利”的劳动管理制度则是主要的经济行为组织主要的治理手段。企业组织的治理制度是由多种多样的制度组成一个复杂制度架构,制度之间通过功能互动而紧密耦合,达成制度匹配格局,从而维持经济行为秩序的稳定和均衡。而如果体系内一个领域的制度安排发生变动,必然会牵动或者辐射到其他相邻领域内的制度安排。制度匹配格局被打破也就意味着体系内原有的利益秩序受到冲击,会引发制度变迁和冲突,利益政治行为也就由此产生。
对于中国而言,虽然我们不能说目前中国属于自由市场经济类型,但是支配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基本原则却具有很强的自由市场倾向。国有企业单位改革意在实现两个走向,即企业走向市场和工人走向市场:一方面剥离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通过产权改革把企业推向市场;另一方面实行下岗失业和劳动合同制度,培养劳动力竞争市场。这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组织治理过程原有的制度相匹配格局,单位政治的行为也随之发生了改变:由分配政治转向生产政治。正如本文个案故事所显示的,理论上效率最优的制度设计在实践中却出现失灵的情况,其原因在于缺少相关的制度安排进行匹配,这种制度是否匹配背后则是利益主体围绕具体利益而展开的博弈行为。师徒制衍生的利益政治行为告诉我们,行为主体的政治行为通常涉及到三个层面的内容:①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②制度环境和行为主体的互动关系;③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态。这种结构化的过程是“结构—动机”的抽象原理无法完全解释的。
毫无疑问,任何利益政治的行为都是行动主体的选择结果,但是对选择偏好形成过程的关注成为经济社会学历史制度学派和理性选择理论的分岔点。经济社会学制度学派坚持人的行为选择是理性的,但认为人的理性是嵌入在社会文化制度环境下,理性是社会建构的,而不是先验的。具体而言,他和理性选择理论之间存在以下三点的不同:⑴对制度的定义不同,前者认为制度是提供行动者制定政策与追求利益的范畴;后者认为制度是行动者追求利益与偏好,所必需采取的一种权宜行动或策略;⑵都承认行动者利益与偏好的表达是具有相当的自主性。但历史制度主义较强调的是脉络的限制性,将制度视为是选择与偏好的决定性机制;⑶前者结合行动主体的算计和文化途径,将重点置于规范和过程以及惯常的程序,而后者只注重行动主体的算计。因而经济社会学的历史制度学派反对先验的理性观,认为理性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行动主体关于利益和目标的界定是在具体的制度环境中进行的。所以经济社会学历史制度学派坚持对制度进行动态的研究,采用过程取向的研究方法,在结构与行动的交互关系中,历时性地考察制度变迁的过程与结果。他们认为行动主体的行动逻辑是在制度限制下追求最适切的反应,而非利益最大化。历史制度学派坚持制度的准决定论,认为制度具有双重性:制度稳定期,制度为自变量,形塑了政治结果与政策;制度变迁期,制度转变为因变量,反身为政治的结果与政策所形塑。这是本文的理论意义。
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凸现出非市场治理机制对国家创新战略和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性。在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中,非市场治理机制通常是在自由市场经济失灵的情况下,扮演稳定经济生产秩序、保护社会的角色,这构成了波兰尼所解读的西方政治经济发展历史的核心内容,即自我调节市场力量(即自由市场)和社会保护力量之间双重运动。但是对于非市场治理机制和市场机制之间具体的互动结合方式,则产生了很多不同的观点。如新自由主义认为企业治理制度中的非市场性机制是去商品化的,会强化工人力量而削弱资本的权力,从而产生“反市场政治”,影响市场制度的绩效。而国内学界过分强调反市场的社会自我保护的斗争行为。本文则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即非市场治理机制和市场治理机制完全能够有效结合,并且同样是一种良好绩效的制度安排。这个结论对于思考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