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主要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如FASB和IASB都采用了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决策有用观。由于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相比更具有相关性,高质量会计信息建立在高质量的会计规则基础之上,主要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都进行了必要的会计改革,在现行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较为普遍地使用公允价值的概念,体现了历史成本计量向公允价值计量的变迁,而公允价值的引入也使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提升了一大步。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体系在部分准则中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单独的一项资产予以列示;而且在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近年来,我国各地的房地产普遍大幅升值。一家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公司,以历史成本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远远高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下,这样的财务报表就不能可靠的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从而造成公司资产价值的低估。在有效市场理论的假设下,尽管上市公司要自2007年1月1日起才能真正执行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但是理性的投资者仍然可以根据新准则以及企业披露的财务信息,分辨出哪些企业有投资性房地产,从而对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资产是否被低估做出理性的判断,据此做出投资决策,积极买进这些资产被严重低估的企业的股票。本文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颁布的事件入手,基于中国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行业的公司2005年至2006年的公开财务信息和市场数据,应用事件研究法来探讨市场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颁布的短期反应。本文将房地产行业的公司分为有投资性房地产组和无投资性房地产组,着重研究市场是否对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颁布作出了积极并且正确的反应。经实证检验发现,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颁布日前后较短的时窗内,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公司的累计超常收益率显著大于零;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公司的累计超常收益率不显著异于零;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公司的股票比没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公司的股票反应积极。因此,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正式颁布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向市场传递出有价值的信息,而且市场也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做出反应,识别出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地产公司并给与了积极的认可,反应的程度也达到统计显著的水平。这足以证明市场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支持态度,对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这一方面会计改革的欢迎。在结论的基础上,本文最后提出了四点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