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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本文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分析了我国发展民营经济的理论依据与客观必然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如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大以来的诸多理论成果等都说明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是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也都对我国现阶段民营经济的发展持肯定态度,因此,本文认为,我国现阶段民营经济的发展正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体现。 本文把民营经济定义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民营经济几乎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至今已经达到中国经济的三分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像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所做的贡献有目共睹。可以说没有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就没有我国今天经济发展的伟大成就。但是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还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市场准入与财税政策的不平等,市场环境的不规范、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以及劳动力素质低下,再加上融资渠道的不畅通、社会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以及世界经济下滑等的影响,民营经济的作用难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亟需拓宽和开辟新的发展路径。 本文以民营经济发展与城镇化进程推进的相互关系为切入点进行研究,得出二者相互促进的结论。通过分析我国城镇化的发展状况,认为我国的城镇化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落后于工业化的发展,因此党和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是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及我国各方面发展需要的。在政府与市场合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有利于城镇化的发展,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本身可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劳动力方面的支持,同时也由此蕴藏着巨大的市场需求,还能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完善的交通网络、丰富的资源与便利的信息流通等平台,不仅有利于帮助民营经济摆脱困境,还提供了许多新的发展路径。另外,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也为民营的发展提供了优惠政策和有利条件。 最后,本文探索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路径。民营经济首先应该强大自身,进行产业升级,提高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去,利用城镇化的便利条件发展自己。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市场机制改革。同时党和政府应转变政府职能,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培训进城农民,扶持龙头民营企业,改革金融体制,畅通融资渠道,加强财税支持,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与社会环境,推动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