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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不得不接受供应链核心企业苛刻的交易条件,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都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的信用和担保体系都不完善,很难通过传统的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当供应链上存在资金约束的中小企业且不能获得融资服务以解决资金约束问题时,该节点企业往往无法通过自有资金实现最优运营决策。这不仅仅会影响到中小企业本身收益,甚至会影响到核心企业乃至供应链整体的效益。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逐渐引起各界的关注。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服务创新,从资金流和物流的角度,考虑到中小企业置身于供应链中,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和实力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而研究供应链金融问题具备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总结和归纳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以及其在国内的实践发展,提出将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根据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的上下游关系分为前向融资模式和后向融资模式。其中前向融资模式即指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后向融资模式包括保兑仓融资模式和存货融资模式。并采用SWOT分析方法简要分析了这三种融资模式的优势和劣势、机会和挑战。在此基础上,选取保兑仓融资模式作为研究对象,建立了由单一供应商和单一资金约束报童性质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单周期模型。定量分析了保兑仓融资模式下,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定价决策和在供应链进行集中决策时资金约束零售商的融资与运营决策以及供应商协调供应链最优的回购价定价决策。并将之与传统融资模式下的供应链集中决策进行对比,理论推导和数值分析都证明了:不管是对于资金约束零售商、核心供应商还是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来说,保兑仓融资模式都是优于传统融资模式的。本文进一步假设资金约束零售商是风险厌恶的,分析了当资金约束零售商采用条件风险估值(Conditionally risk-at-value,CVaR)度量风险并以之作为目标准则进行决策时,其融资与运营决策以及供应商协调供应链最优的相应回购价定价决策。通过理论推导和数值分析发现采用CVaR作为目标准则时,资金约束零售商显得过于保守,而且此时供应商协调供应链的回购决策很可能失效。进而本文提出了权衡风险和利润的加权CVaR目标准则,分析在该目标准则下资金约束零售商的运营决策以及供应商协调供应链最优的回购价定价决策。研究结果表明:在加权CVaR目标准则下,不仅风险厌恶的资金约束零售商可以通过调整期望利润的权重来权衡风险和利润,而且供应商的最优回购价也得到了良好的控制,降低了其协调供应链失效的可能性。本文对保兑仓融资模式下供应链集中决策的研究有一定的创新,并旨在为金融机构以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分析决策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