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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从产生到现在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数量和规模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财务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在深化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财务公司自身也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成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然而,在我国加入WTO及金融业全面放开的背景下,财务公司作为继银行之后发展起来的新型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一方面,央行主导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对财务公司以获取存贷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盈利模式带来很大的冲击。另一方面,我国财务公司吸收的资金主要以短期流动资金为主,而我国建立了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大都以基础产业为主,大型基础项目建设往往需要中长期资金的投入,财务公司作为依附于大型企业集团并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内部机构,必须为支持企业集团项目提供中长期贷款。为了缓解资金期限搭配错位这一矛盾,财务公司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发现发行金融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它能够有效缓解财务公司资金“短存长贷”的问题,改善财务公司自身的资金比例结构,为企业集团提供更有力的财务支持。 自从2007年中国石化财务公司发行首单金融债券以来,截至2009年底,全国财务公司共发行了16支金融债券,而且这些金融债发行人都是具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背景的。从发行的期限和利率来看,由于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债券市场的政策性制约,使得AAA级的财务公司金融债相对于国债而言,违约风险并不大,但是它的发行利率相对于国债却支付了较高的风险溢价。本文认为,财务公司金融债的发行成本还能具有一定的下浮空间,本文力图在运用实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工作中实际参与的发行金融债券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贯彻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有机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于财务公司如何有效降低金融债券的发行成本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从国家政策层面以及公司内部操作层面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