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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计划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于美国,作为一种企业内部长期激励机制的创新,其最大特点在于它将公司价值作为一个重要变量纳入了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函数中,从而确保了企业经营者和股东在利益实现渠道上的同一性,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在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我国企业引入股票期权计划的时间不长,相关的理论研究明显滞后于美国等股票期权计划实施比较早的发达国家。但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进行,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这一契机,将股权分置改革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长期激励结合起来,试图通过经营者股票期权等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激励方式来达到经营管理层收益与股东利益的高度统一。截止到2006年11月,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已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37家企业中,有26家上市公司选择了经营者股票期权,占总数的70%,可见经营者股票期权同其它股权激励相比,对企业有更多的吸引力。
然而,从经营者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上来看,我国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机构目前尚未对其具体操作提出过指导性意见,国内外众多学者对股票期权的会计计量问题也存在较大分歧。计量方法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了我国现行相关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公允性和可比性,造成上市公司在会计计量环节上因为操作不规范而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本文以会计和期权定价理论为指导,在借鉴国际上及我国在股票期权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的现有成果基础上,分析经营者股票期权的激励实质及其计量属性的发展历程,从股票期权的会计计量环节入手,通过对股票期权会计计量四种属性的对比分析,论证公允价值法才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股票期权价值计量最适合的方法。同时,采用以规范研究为主,理论分析与实例分析并重的方法,通过对具体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解析及股票期权实际价值的计算,验证期权定价模型在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价值评估中的可操作性,并力图找到我国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的解决办法。最后,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实施环境、激励计划业绩指标设定及股票期权会计三方面提出本文创新意见和方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