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商事仲裁已成为现代国际经济贸易中解决争议的一种最普遍,最重要的方式。在进行仲裁的过程中,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以下简称仲裁协议)是至关重要的,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国际仲裁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因此,研究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不仅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对仲裁协议的概念、表现形式、有效仲裁协议的构成要件及效力、仲裁协议的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效力确认、重新利用和新近产生的在线仲裁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归纳。列出当今理论界各种不同观点,并通过引用各国法律、国际公约、司法实践及笔者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对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全面论证。通过分析、论证使我们认识到,仲裁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它同仲裁过程中各个环节都密切相关。它既是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依据,也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还是执行仲裁程序、选择适用法律的依据,更是排除法院管辖及向外国申请承认和执行的依据。可以说:“无仲裁协议则无仲裁”。同时也了解到,各国法律及国际公约,对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要求普遍是严格的,一般必须具有书面形式,内容不得违反仲裁地和仲裁执行地的法律。但也不难看出,为更好的维护国际商业秩序,各国和国际组织都在鼓励商人们运用仲裁这一解决商事争议的有效形式,在确保仲裁裁决能够得以承认和执行的前提下,采取各种补救措施,最大限度的维护仲裁协议的效力。从而使当事人双方选择仲裁手段解决争议的愿望得以实现,更有效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各国法律和国际法普遍运用的手段是修订法律、法规对仲裁协议的书面性作扩充解释,一些发达国家还对仲裁协议的内容进行了简化。 然而,我们还必须看到各国在仲裁理论研究和相关立法上存在许多差异,如我国的《仲裁法》对当事人提出仲裁协议的异议时间等方面就同国际惯例不相一致,《纽约公约》中的有关规定也需修订。随着各国仲裁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及经济贸易、信息传输手段的不断更新,国际商事仲裁事业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