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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面临经济转型和同业竞争双重压力下,信托行业结束近七年的爆炸式增长。2014年末,信托管理总资产达到13.98万亿元历史新高,继续稳居金融子行业第二,但总资产规模增幅显著下降。而信托产品当前也面临兑付高峰期,各类风险事件此起彼伏。本文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吉信·松花江77号”集合信托计划为案例,其涉事金额高达9.72亿元,涉及投资者为约500名信托投资者,受托人吉林信托,融资方联盛能源集团,托管和代销机构建设银行,其最终以部分兑付和部分延期为处置结果。案例事件背后的风险成因及风险处置方法具有较大的研究分析意义。
本文基于对集合信托为代表的自主管理型信托产品的风险事件入手,发现“刚性兑付”作为风险事件的结果进行分析的片面性,从而重点分析其风险的成因及风险的处置手法等风险管理过程,同时运用案例分析法、财务指标分析法、行业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案例“吉信·松花江77号”集合信托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再以此来探讨信托的风险成因与风险处置等相关风险管理问题。
首先本文就集合信托计划的风险类型、风险管理目标原则、风险管理体系等相关理论进行了概述,以求增加对案例分析研究以及启示建议的理论支持。然后开始对案例进行介绍,阐述其整个案例在风险事件前后各阶段演进情况,并呈现其最终的博弈与处置的结果。进而总结出该案例风险的因素即风险成因,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以受托方吉林信托尽职调查不充分、结构化设计不合理、交易结构约束能力低、增信措施薄弱、项目过程及资金监管不到位、还款来源不清和融资方联盛集团高杠杆水平、征信不良记录高企的该信托交易双方的风险成因;以信托资金托管方和产品代销方建设银行山西分行的未准确评估代销产品的风险、代销中风险揭示不明等的风险成因;以煤炭行业不景气的系统性风险成因。在当前“刚性兑付”成为行业处置风险潜规则的背景之下,本文从信托风险处理的动因入手,深入探讨了以提前终止信托项目、延长信托计划期限、实现第二还款源、寻找资产管理公司接盘、自有资金进行兑付、第三方信托公司“以旧换新”等主要六种风险处置方式,同时对案例风险处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对“刚性兑付”类处置方式的风险及打破刚兑必要性进行了思考。
其次本文通过案例介绍分析,从集合信托设立的各阶段各周期角度总结了集合信托计划风险管理中的一般问题,即前期尽职调查的问题,设立过程中的产品设计的问题,项目评审职能与体系的问题,产品存续期风险管理不足问题,以及涉及清算兑付阶段的信托风险处置专业化和项目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的问题。由此,本文在信托风险管理体系理论基础上,从三个角度给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意见。从信托公司内部控制的角度,提出了六点相关建议:制定切实可行风险管理计划、充分履行尽职管理职责、重视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创新产品设计的风险控制、加大信托风险处置的专业化程度、完善内部信息系统平台;从外部监督的角度,本文对监管机构提出:构建问责通道、落实完整的信托相关制度和加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对参与信托投资的投资者则提出:树立风险管理的观念、增进项目筛选能力、强化受益人大会制度对权益保护的意识;而从风险管理市场机制的角度出发,本文提出了建立健全信托资产的市场流动机制和完善信托产品全面的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议。通过三个角度提出的相关建议的论述,以此来突出案例分析研究的现实意义。
最后,本文集合信托案例风险事件展开的案例分析与研究,其创新之处来自于案例的独特性与代表性,以及从风险结果入手,以成因分析展开的研究思路。同时,文中局限之处来自于部分影响及建议还待未来信托转型发展情况来进行跟踪与观察。鉴于自身知识的浅薄和欠缺,论文肯定存在许多不足以及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敬请读者和专家学者们给予批评指正。
本文基于对集合信托为代表的自主管理型信托产品的风险事件入手,发现“刚性兑付”作为风险事件的结果进行分析的片面性,从而重点分析其风险的成因及风险的处置手法等风险管理过程,同时运用案例分析法、财务指标分析法、行业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案例“吉信·松花江77号”集合信托计划进行分析研究,再以此来探讨信托的风险成因与风险处置等相关风险管理问题。
首先本文就集合信托计划的风险类型、风险管理目标原则、风险管理体系等相关理论进行了概述,以求增加对案例分析研究以及启示建议的理论支持。然后开始对案例进行介绍,阐述其整个案例在风险事件前后各阶段演进情况,并呈现其最终的博弈与处置的结果。进而总结出该案例风险的因素即风险成因,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以受托方吉林信托尽职调查不充分、结构化设计不合理、交易结构约束能力低、增信措施薄弱、项目过程及资金监管不到位、还款来源不清和融资方联盛集团高杠杆水平、征信不良记录高企的该信托交易双方的风险成因;以信托资金托管方和产品代销方建设银行山西分行的未准确评估代销产品的风险、代销中风险揭示不明等的风险成因;以煤炭行业不景气的系统性风险成因。在当前“刚性兑付”成为行业处置风险潜规则的背景之下,本文从信托风险处理的动因入手,深入探讨了以提前终止信托项目、延长信托计划期限、实现第二还款源、寻找资产管理公司接盘、自有资金进行兑付、第三方信托公司“以旧换新”等主要六种风险处置方式,同时对案例风险处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对“刚性兑付”类处置方式的风险及打破刚兑必要性进行了思考。
其次本文通过案例介绍分析,从集合信托设立的各阶段各周期角度总结了集合信托计划风险管理中的一般问题,即前期尽职调查的问题,设立过程中的产品设计的问题,项目评审职能与体系的问题,产品存续期风险管理不足问题,以及涉及清算兑付阶段的信托风险处置专业化和项目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的问题。由此,本文在信托风险管理体系理论基础上,从三个角度给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意见。从信托公司内部控制的角度,提出了六点相关建议:制定切实可行风险管理计划、充分履行尽职管理职责、重视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创新产品设计的风险控制、加大信托风险处置的专业化程度、完善内部信息系统平台;从外部监督的角度,本文对监管机构提出:构建问责通道、落实完整的信托相关制度和加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对参与信托投资的投资者则提出:树立风险管理的观念、增进项目筛选能力、强化受益人大会制度对权益保护的意识;而从风险管理市场机制的角度出发,本文提出了建立健全信托资产的市场流动机制和完善信托产品全面的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议。通过三个角度提出的相关建议的论述,以此来突出案例分析研究的现实意义。
最后,本文集合信托案例风险事件展开的案例分析与研究,其创新之处来自于案例的独特性与代表性,以及从风险结果入手,以成因分析展开的研究思路。同时,文中局限之处来自于部分影响及建议还待未来信托转型发展情况来进行跟踪与观察。鉴于自身知识的浅薄和欠缺,论文肯定存在许多不足以及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敬请读者和专家学者们给予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