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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自治民主是当代西方民主理论与民主实践深入发展的产物,它秉承了自由主义民主保障个人自由和限制公共权力的传统,又吸纳了共和主义民主积极公民的政治理想。西方自治民主理论将众多民主理论家所共同关注的共同体自治的理想纳入自由主义民主的政治框架,并试图通过“国家与市民社会相互依赖着进行的民主化改造”,有效地协调“个人自决”与“集体自决”之间的关系,从而建构一种与现代民族国家的民主实践相适应的政治方案。
因而,在本质意义上,西方自治民主是一种以政治的共同结构为基础的民主方案。这种民主方案以探讨实现共同体自治的政治框架与实践形式为基本目标。虽然,政治的共同结构是西方民主理论的共同渴望,无论在人类民主滥觞之古希腊城邦,还是在马克思所设想的“自由人联合体”,政治的共同结构都是人类最为美好的政治理想,但是,曾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这种共同体自治的民主方案为众多西方的民主理论家所不齿,然而,随着现代以来西方代议制民主内在矛盾的日益暴露,西方民主理论家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都试图把“政治的亚系统自治”作为解决代议制民主困境的理想方案。这些方案无论是“参与”民主还是“合法”民主都不能从根本上为代议制民主走出困境提供有效的路径。正是基于这些问题的思考,试图超越代议制民主政治框架而寻求解决代议制民主困境的西方自治民主理论应运而生。
西方自治民主接受了当代西方众多民主理论家关于经济资源和金融资源控制影响政治民主的观点,也吸纳了参与民主理论所提出的“将民主领域从对选举的定期参与扩大到对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决策的参与”的主张。然而,西方自治民主理论更为深刻地认识到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政治框架对于保障和促进公民积极有效参与的重要性。因而,西方自治民主理论在阐述自治原则内容的同时,更强调了建构具有特殊功能的政治框架的重要性。因为在自治民主理论看来,自治民主的政治理想需要诉诸共同体自治的实践形式,而共同体自治的实践形式有赖于自治民主理念指导下的政治框架的建构,只有这两个方面“相互依赖着进行民主化的转型”,西方代议制民主最终才会有更好的出路。
为了更加深入地阐述这一思想,西方自治民主理论讨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西方自治民主理论把“民主理论家关于现代社会自治问题的共同关注概括为“自治原则”,并对自治原则的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其次,西方自治民主理论设想建立一个具有特殊功能的政治框架(权利体系),试图通过这个政治框架来既保障公民权利又约束公民权利,既保障国家权力的有效性又保障国家对公民团体的责任。最后,西方自治民主理论还尝试性地对“选民陪审团制度”、“公民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扩大公民的复决权”等自治民主的实践形式进行了探讨,以期在实践方面为“政治的共同结构”的实现提供有益的参考。
总之,西方自治民主理论以探讨政治的共同结构的内容为基础,通过对保障共同体自治实现的政治框架的研究,以及对实现共同体自治的实践形式的探讨,建构了有效地协调自治与民主之间紧张关系的政治方案,从而为西方代议制民主最终走出困境进行了重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