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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和入世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量大面广、势单力薄的中小企业近年来正在迅速的发展与壮大。在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6%,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制度变革的重要力量。我国要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就更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长期性股权资本投入,在金融体系相对完备的发达国家,早已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发达国家经验表明,接受创业资本支持的中小创业企业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那些靠自有资本缓慢积累的传统创业方式的中小企业。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创业投资发展还刚刚起步,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制建设还相对滞后,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亟需政府的扶持。我国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的不健全正是制约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创业投资发展近20年来,迄今为止还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的较为全面的政策扶持机制可以遵循。笔者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旨在为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方式建议。 本文第一部分是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探索与实践。笔者首先对文中可能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了解释和辨析,包括国内外对“创业投资”概念的界定,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概念的区分,创业投资体制、机制及相互关系、创业投资企业等等。在此基础上,通过信息分析的方法,运用大量数据和比较,提出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在发展中(尤其是创业阶段)对外源性资本的迫切需求,以及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的矛盾现状,进而引出创业投资在我国现有经济发展阶段是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金融手段。文中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现状的介绍,指出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从1984年始发展至今,与世界上创业投资发达国家相比,相关制度体系还没有健全,此时又是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仅依靠市场的力量也不足以推动创业投资的快速发展,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对发展初期的创业投资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发达国家的经验也验证了政策扶持的必要性。最后,笔者明确提出了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存在的系列问题。包括政府与市场的职能错位,政府对创业投资企业和投资者双重征税,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不够,所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或基金)投资行为的短期化,缺乏针对性强的规范创业投资运作的政策办法等。 为进一步研究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初期的政策扶持机制,本文第二部分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对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的运作机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包括对创业投资内在运作机理的分析和对创业投资相关制度体系关系的研究比较。指出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内在运作机理是: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源于创业、为中小型创业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资本、提供增值服务、改善创业企业内部治理机制、获得高资本增值收益和控制高风险等。在了解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支持创业的投资制度创新”和“与创业相联系的资本经营过程”等本质内涵及运作机理后,笔者援引了迄今为止较为系统、全面的创业投资体制框架,即以多元创业投资主体为依托,以有效的政策扶持体系、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和便于投资退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条件,以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为保障的创业投资体制,它包括创业投资动力机制、进入机制、运作机制、退出机制、政策扶持机制和监管机制等六大机制,笔者就机制本身及其相互关系做了进一步分析和说明。 有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作为依据,本文第三部分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借鉴和比较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达国家和地区(美国、英国、我国台湾地区),以及创业投资发展典型国家的发展经验,通过列举大量数据和实例,为我国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扶持机制选择方式的借鉴。文中对美国、英国和我国台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历程和政策扶持的具体做法分别进行了介绍。这些国家和地区政府主要通过推动和引导创业投资发展的方式,以创业投资的内在运作机理作为其制定扶持政策的出发点,有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扶持措施,如美国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资金援助制度、税收优惠、“鼓励、扶植、保护”为宗旨的法律体系等;英国的鼓励创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税收优惠、政府资金直接资助、信贷担保及官办技术集团贷款等;我国台湾的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事业种子基金、以股份有限形式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资金来源的拓展等;以及德国、法国、荷兰、丹麦、韩国、日本、新加坡、以色列等国的税收政策、政府补贴、股权投资担保、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有效措施。实践证明,这些方式在创业投资发展初期对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文第四部分针对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现状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设性的提出了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政策扶持机制的发展思路、目标、扶持对象,以及解决政策扶持机制现存问题的具体方式。文中将引导、促进民间资金向中小企业有效配置作为政策扶持的主导思路,指出政府应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控制风险”的原则,使我国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由“政府直接出资”向“政府间接引导民间资金”转换。政策扶持对象应选择“组织化的创业投资”;选择具有成长性、初次及二次创业、国际惯例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构;选择我国现阶段一般中小型创业企业。具体扶持方式包括避免政府与市场职能的错位,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大信贷资金支持,避免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建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政策性引导基金,扶持民间投资公司和建立互助金融组织,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风险补偿,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明确的法律保护,建立适度法律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等。 本文的主要特色在于,通过问卷调查和信息分析的方法,对创业投资在中小企业融资选择中的特殊作用,政策扶持对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的政策扶持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比较分析;运用制度经济学中制度分析的理论方法,对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源于创业、提供长期股权资本、为中小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获得高资本增值收益,以及改善创业企业内部治理机制、主动控制高风险的运作机理,以及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与相关制度体系的关系进行了较系统的分析研究,从而为进一步提出政策扶持机制的具体方式提供微观基础;运用比较经济学方法,充分借鉴、分析和比较国内外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优秀经验,并通过提供国内外大量发展实例和数据的实证分析,结合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策扶持机制的思路、发展目标、扶持对象,以及具体的扶持方式的选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