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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出的新理解和新安排,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发展路径制定了政策导向。 近年来,重庆共青团探索在重庆市范围内建立城乡社区市民学校,打造共青团吸引和凝聚普通青年,实现共青团的组织网络在基层有效覆盖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新抓手。城乡社区市民学校秉持“以社区和谐促社会和谐”的理念,以社区居委会、村民服务中心等城乡社区已有的阵地为平台,以新老团干、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为主体,以微信等新媒体为纽带,积极倡导“志愿者到社区去、志愿者从社区来”的时代新风,动员志愿者就近就便深入社区为青少年做好事、从而影响带动社区青少年争当志愿者为社会做好事,使团组织在基层有影响的存在与有组织地建团有机地融为一体,努力打造重庆共青团引导和服务青少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基层工作阵地和综合性平台。本文旨在以重庆共青团建立的现有城乡社区市民学校为切入点,剖析理顺现阶段共青团组织创新社会治理的典型模式、显著特点、积极作用和突出问题,在总结对比中综合评价,以期提出部分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