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镇化是指伴随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类型发生转变的过程,在此过程农村居民大量涌入城市。伴随这一现象的产生,当前农村地区很多住房无人使用、宅基地被搁置不用,“空心村”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按照我国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宅基地闲置率处于10%到15%之间,面积总计两千万亩。按我国城镇化率每年上升1%的情况来看,到2020年国内城镇化率会是57%,人数将扩大到8.28亿,高出2012年的7.12亿,不考虑其中自然增加的部分人数,这表明以后一年当中会有大概一千万农村居民涌入到城市,目前农村人均住房占地37.09平方米、每平米住房将近七百元,这样来看,会有37090万平方米宅基地被搁置不用,资产总值2529亿元,宅基地、住房闲置情况势必是农村发展所需解决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内《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要求,宅基地是国家公共资产,其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前者属于农村集体经营机构,后者为农民应得的权利。当前,国内有关法规对宅基地做了严格管理,然而农民有独自经营权利,私自流转宅基地的问题层出不穷,宅基地流转隐形市场已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不但对其监督有困难,农村集体经营机构的权益利益也被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实现,纠纷事件时有发生。 由此可见,对农村的宅基地改革势在必行,它不但为处理“三农”问题的不错选择,而且是加速城镇化过程的重要手段。就目前乡村土地规划来看,宅基地使用叔流转情况是重点也是难点,由于目前在此问题上的管理体制及方针建议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情况必须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本文立于文献法、问卷调查法的基础之上,借鉴前人对农村宅基地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辽宁省昌图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就该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弊端进行了剖析;同时,对完善该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提出了几点建议。 本文共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研究背景、目的、国内外研究动态以及研究方法等进行了阐述;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主要对宅基地相关概念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理论进行了阐述;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及问题,主要对我国城镇化建设中农村宅基地使用现状、农村宅基地改革基本模式、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第二部分:辽宁省昌图县现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弊端分析。立足于对辽宁省昌图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情况调研基础上,对昌图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弊端进行剖析。第三部分:指出处理乡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措施。在第三部分的研究基础上,对构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自由入市流转的策略进行阐述。 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首先,辽宁省昌图县农村宅基大量的隐形交易;究其形成原因,主要受传统土地私有观念影。其次,辽宁省昌图县农村居民对相关法律了解不够。进而导致该县农村宅基地的土地资源浪费十分严重。第三,辽宁省昌图县农民融资困难现象严重。这是由于该县农村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了解不多,进而也阻碍了当地农民的融资。本文立结合辽宁省昌图县农村宅基地流转实际情况,提出从产权明晰、完善宅基地收益分配、社会保障体系以及进一步丰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形式等方面深入探讨了完善辽宁省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