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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中国农村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迅速衰落,广大农民失去了基本医疗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十分严重。为解决广大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国家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制度设计、制度实施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作为我国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回族自治区,宁夏建立合作医疗面临经济因素和医疗卫生因素的制约。论文总结阐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特点和成效,运用公共产品理论、社会公平理论、医疗保险理论,对制度设计层面上的问题从推力和拉力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对制度实施层面上的问题从制度供给方、制度需求方、第三方的角度进行分析,并分别提出了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对策。研究采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及调查研究的方法,以翔实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
学术界对于农村合作医疗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进行的研究也很多,但针对西部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研究的著述并不多,通过对宁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的分析,研究和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建立提供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