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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教育是一种培养师资的专业教育,是造就人才的“工作母机”,是提高全民族教育水平的基础工程。自1897年盛宣怀创办南洋公学师范院起,中国师范教育已走过了百年历程。本文以1897年-1922年近代早期师范教育为研究对象,分析师范教育兴起、发展的原因,早期师范教育的成就、不足及其历史启示。中国近代师范教育的产生是社会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反映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一般要求。鸦片战争后,民族危机日益加深。在救亡图存对新式人才的需要、国人对师资的需求、西学东渐对传统文化的强烈冲击及近邻日本的近代化示范等因素影响下,中国近代师范教育应运而生。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的南洋公学师范院是中国新式师范教育的开端。清政府于1904年1月颁行癸卯学制,使师范教育摆脱了附属于普通教育的地位,创建了纵有阶段、横有类别、独立设置的近代中国师范教育体系,形成师范教育从初级到优级分级定向培养的模式,构建了中国师范教育相对完整的框架与基本格局。早期师范教育积累的初步经验是:重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课程设置突出了师范教育的特点;注重生源的选拔与录用,给予师范生优厚待遇,规定他们毕业效力义务,制定毕业生奖励政策;实行教师任职资格检定;创设女子初级师范学堂。清政府大规模向日本派遣留学生,聘请日本教习来华任教,将军国民教育列入教育宗旨,使近代早期师范教育具有仿日性质。当然,它虽以日本为样板,却能够照顾国情,适当变通。清末初级师范学堂以州县立为原则,优级师范学堂以省立为原则,这一点与日本差别颇大。形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是清政府中央财政匮乏,无力像日本那样负担大规模兴学所需经费。民国初期,政府颁布壬子—癸丑学制,对师范教育进行改革,内容包括:将清末学堂改为学校,师范学校由清末州县立改为省立,高等师范学校由省立改为国立;废除了奖给师范毕业生科举出身的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课程改革;在师范生待遇及效力义务年限问题上实施的办法更为灵活多样;确定教员薪俸标准,订定教员惩戒处分条例;创设师范区制,设立女子高等师范学校,通过举办讲习会、派遣教师游学游历提高师资水平,开展了师范教育的学术研究等等。这一时期一批名扬国内外、独具特色的师范学校创建或发展。五四前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和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因校长的不同教育思想和办学指导方针而成为一南一北各具特色的高等师范学校。民国初期师范教育得以发展的原因大致有:清末的师范教育为民初师范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石,时代的需要推动师范教育的变革与发展,民初社会风尚的变化为教育改革准备了思想土壤和社会基础,普及教育的发展推动了师范教育的发展,北洋政府采取吸引、鼓励学子从事师范教育的政策等等。困扰早期师范教育的一大难题是教育经费的短缺问题。教育经费短缺,使得教师待遇低下,因而造成教师流失现象严重。中国早期师范教育尽管只有短暂的20多年的历史,但它留下了发人深省的启示:全社会重视是师范教育发展的必要条件。要使师范教育获得稳定而健康的发展,必须依靠国家立法宏观调控,必须将师范教育纳入法制的轨道。研究中国近代早期师范教育,不仅对了解中国的国情,充分认识我国基础教育与师范教育的发展历程很有必要,并且对当前坚持按教育规律办事、卓有成效地改革和发展师范教育具有相当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