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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法等国由封建向近代过渡的15和16世纪,德国也进行着这样的政治过渡。所不同的是,德国的过渡体现在帝国和邦国两个层面之上。 在帝国层面上的向近代政治的过渡主要是通过帝国改革来进行的。15世纪末期到16世纪20年代初的系列帝国改革,并没有改变帝国的联邦性质,也没有使帝国成为一个绝对君主制国家,主宰帝国事务的并不是皇帝,而是帝国议会,帝国改革建立了一种集体负责制。帝国层面上的政治过渡取得了这样的一些成果:确立了和平解决争端的和法制的两大原则,将罗马法宣布为帝国法,成立帝国高等法院;成立了帝国执政府;帝国议会在帝国事务中处于一种主导的地位。此外,帝国改革还将帝国划分为10大行政区,这是一种试图在“超邦国和小于帝国的”层面上统一德国的尝试,但由于多种原因,这种行政区划并没有取得十分明显的效果。在帝国改革的过程中,还是提出了建立起新的税收体系——“公共芬尼”和帝国常备军,但最终并没有成功。 由于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皇帝不能通过帝国改革获得对帝国事务的决定权,因而他试图建立起一种自己主宰的、“小于帝国但大于邦国”统治体系——即“南德意志体系”。在这种体系中,帝国城市和皇帝建立了一种同盟关系,但这种结盟与英法的市民与皇权的结盟不同,它的目标是实现地区范围内的和平,而不是通过它来扫除地方分裂割据势力,实现全国统一。德国的市民与皇权的结盟,在“施瓦本同盟”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查理五世成为帝国的皇帝之后,梦想建立起一个世界性帝国。这个帝国是哈布斯堡王朝的、跨民族国家的、具有浓重的基督教色彩的帝国。宗教改革运动爆发之后,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德国的城市与皇权的结盟破裂了。 在德国的城市中,领地城市一方面试图取得帝国城市的自治地位(但很少获得成功),另一方面又试图加入领地议会。帝国城市一方面试图通过成为帝国议会来保障自己的权力和自由,(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另一方面又通过与皇权的结盟,来维持自己的自由和自治;同时还有可能走瑞士联邦道路。瑞士联邦道路实际上就是一条通过公社联盟来摆脱诸侯领主的压迫维持自治的道路。瑞士联邦道路所体现的公社联盟,既有城市公社之间的联盟,也有城市公社和乡村公社联盟,还有乡村公社之间的联盟。由于多种原因,帝国城市转向瑞士并不是很成功。宗教改革运动爆发之后,由于宗教问题,市民与皇权的结盟破产,帝国城市与那些和自己有着同样宗教信仰的诸侯结盟,一方面得不到诸侯的尊重,另一方面又遭到原来的盟友——皇帝的打击,结果造成了帝国城市的衰落。在城市的内部,也出现了阶层的分化,城市的上层希望维持一种寡头统治,对于城市下层和农民结盟的要求很担心,它们在与下层民众结盟的问题上犹豫不决。 1525年革命,是一场“百姓大革命”,其目标不仅仅是为了反封建和地方自治,而且还提出了自下而上促进德国向近代政治过渡的设想,这样的设想有公社道路、议会道路、人民领地政府道路和人民的共和国道路。德国农民战争,打击了地方领主的再版农奴制计划,削弱了地方领主的势力,同时,由于1525年革命的失败,乡村公社自治道路也受到了削弱,这客观上有利于诸侯领地国家的构建。 在邦国层面上,诸侯加快了领地国家的构建,给地方领主和中小贵族带来了新的压力。为抵制来自于诸侯的压力,地方小领主和中小贵族们一方面参加领地议会;另一方面实行农奴制的再版。在领地国家构建的过程中,诸侯还加强了对乡村地区的渗透,地方领主为强化领主权而进行的农奴制再版,一方面加重了乡村民众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又极大地侵害了乡村公社的自治和农民们享受了多年的自治权,从而激起了农民们的反抗。就这样,广大的乡村地区成为了诸侯、地方领主和农民进行政治角逐的舞台。这就促成了1525年革命的爆发的宗教改革运动,最终促进了诸侯领地国家的构建。但诸侯领地国家是一种近代早期性质的诸侯邦国。由于帝国是由诸侯领地国家所组成的联邦,在各组成成分朝着近代早期国家迈进的情况下,帝国的性质也在悄然发生着转变,因此,帝国是进行着向近代过渡的。 德意志向近代政治的过渡,尽管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但发展的机遇却有所不同。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帝国层面上的过渡发展得并不顺利,但邦国层面上的向近代政治过渡却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因此,德意志的过渡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自下而上的特性。但自下而上的过渡道路并不仅仅只有一条,只不过最终诸侯的领地国家构建道路取得了胜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