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资产证券化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即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了多方探索。2005年,我国开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试点,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进入了实务操作阶段。2006年下半年,随着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推出,我国又开始了第二轮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容。综合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相信在近一两年内,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有较大的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业务运作过程中面临许多具体问题。在这一背景下,进一步深化对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问题的研究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当前关于资产证券化问题的研究多是建立在借鉴国际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侧重于对国外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且多集中在广义的资产证券化领域。本文则结合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实践经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性质特征、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作用和意义、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制度建设、风险因素控制、评级和定价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论文指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是以现金流为支持、以风险隔离机制为核心的融资方式,是对银行债权进行结构性安排的金融工具,它是一种特殊的固定收益证券,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实现表外融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上述性质特征决定了其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对金融体系及融资者和投资者均有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我国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所在。在宏观层面,信贷资产证券化为资本市场提供了新的证券产品,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架起了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桥梁,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增强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在微观层面,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拓宽银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加非利息收入,为银行的多元化经营创造条件;对于投资者而言,证券化有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获得投资收益,提高投资回报率。 制度建设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基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逐步建立了相关基本制度框架、抵押权变更制度、会计处理标准、交易规则、监管政策及相关税收政策等,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但仍存在配套政策的法律效力不足、相关政策的完整性有待提高、市场割裂、缺乏统一的监管和政策等问题。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出台资产证券化法,明确税收优惠、SPV设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统一证券化业务的管理,逐步形成有利于资产证券化持续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 信贷资产证券化在为参与者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使其面临信用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多种风险。针对信用风险,可采用进行破产隔离、制订合理的贷款选择标准、设计合理的产品结构、进行信用评级及加强对服务商监督等方法加以控制;为降低提前偿付风险,应充分运用历史数据和计量经济模型,合理确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利率和期限;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二级市场,以减少流动性风险;要加强信息披露,提高投资者专业能力,加强对利率风险的管理;要严格构建交易各方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强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进行有效监管,以防范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信用评级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上常用的评级模型方法有二项式扩展法、多重二项式扩展法、蒙特卡罗模拟法、傅立叶转换法和对数正态法等。这些方法各有利弊,建议在具体应用过程中,结合我国国情,针对不同证券化业务品种优选适当的方法组合。同时,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还存在评级机构过于单一、评级的专业性有待提高等问题,需要通过积极培养国内专业评级公司、引入国际知名评级公司、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等方式加以改进。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发起人存在着多种成本费用,发行证券取得的收益应能有效覆盖这些费用。论文以一个假设的ABS案例,详细分析了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成本效益,并得出在考虑再投资收益的情况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经济利润远高于证券化前贷款的经济利润的结论。 资产支持证券定价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问题之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定价方法主要有单因素评估法和双因素评估法两大类。与一般固定收益债券的定价类似,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等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国际上通常采用静态现金流收益法和蒙特卡罗模拟法预测现金流。论文利用静态现金流收益模型对建元的理论证券价格及投资价值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定价机制进行了阐述。论文指出,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定价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定价的公允性和科学性不足、定价的市场化发现机制不完善等。要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研究科学的定价方法,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投资者风险定价的能力,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 论文指出,除上述方面外,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实施和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需逐一加以解决,以促进这项业务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在实施方面,存在证券化市场信息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充分、发起银行处于强势地位、中介机构缺乏监督能力、机构投资者有待培育、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有待增强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建议明确监管要求,完善证券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引导和对发起机构的监督,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增强证券化产品的有效需求。在具体操作中,存在借款客户不易认同、工商企业抵押贷款抵押权变更难度较大、缺乏历史数据积累和专业人员不足等难点。针对上述难点,建议发起银行在做好客户关系工作的同时,合理选择入池贷款,注重相关数据的积累,加强人员培养及专家人员的引进。 尽管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难点,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在今后的几年中,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乃至整个证券化市场将取得长足的进步,并最终对国际市场产生应有的影响,笔者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